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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儿不学好老母当众怒烧遗嘱 但已公证依旧有效

2014-07-28 13:19来源:扬子晚报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张某今年40多岁了,有一个姐姐,因为是儿子,从小很受父母宠爱。张某长大后一事无成,30多岁了也没有稳定工作,在社会上跟一些“兄弟”鬼混。几年前,看到张某没有稳定生活来源,为了给张某一个保障,老母亲到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要把自己的房子和大部分现金财产都留给他。但老人万万没想到,遗嘱立了没多久,张某因为团伙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让老人很崩溃。

  今年年初,张某还在监狱服刑,张母因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去世前,老人认为儿子太不争气,在自己弥留之际,他都不能给自己养老送终,她不应该对儿子这么好。于是,心有怨气的老人在病榻前拿出遗嘱,当着在场亲戚朋友的面,把自己公证过的遗嘱给烧掉了。事后没多久,老人就去世了。最近,张某刑满出狱回家,得知母亲去世也大吃一惊,因为老人去世后,所有的财产都在姐姐手里,他甚至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不过有人告诉他,老母亲曾立过一份遗嘱,房子是留给他的,于是他找到姐姐,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房屋,那意思不能让自己睡大街。但是,姐姐告诉他,母亲去世前,当着亲戚朋友的面当众销毁遗嘱,遗嘱已属失效,母亲的遗产不能再按照遗嘱执行,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办理。张某怕继承不了房子露宿街头,他自己也不懂法律,不知道烧毁遗嘱的后果是什么,只能到公证处咨询看看。

  于是,张某来到南京石城公证处,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以及家里发生的事情,咨询公证员遗嘱被烧之后,还有无法律效力。得知张某的遭遇之后,公证员告诉张某,他母亲虽然烧毁遗嘱,但是由于这个遗嘱已经经过公证,而母亲未办理新的遗嘱,也未发表撤销遗嘱声明并公证,所以这个遗嘱依旧有效。

  张某听到公证员这么说,一时悲喜交加。喜的是自己还能继承房产,不至于露宿街头;悲的是母亲到最后都依然“偏向”自己,而自己半生一事无成光让老人操心。母亲为自己操劳半生没享到自己的福,自己甚至没能为母亲养老送终,张某非常难过,在公证处痛哭起来。公证员一边安慰张某,一边告诉他,今后能感恩老人的好,就要踏踏实实重新做人。而要继承房产,张某还要到母亲办理遗嘱的公证处拿出遗嘱公证的副本,然后办理一个遗嘱继承公证,这样才能办理过户拿到房子,过程还比较复杂,建议他赶快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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