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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5年来大陆法院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近4万件

2014-07-19 12:42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从18日在福州召开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上获悉,自2009年6月25日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大陆各级法院共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近4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郃中林说:“近年来,大陆法院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数量呈现持续较快增长趋势,5年来,台湾方面请求司法互助案件量每年在6000至7000件之间,台湾地区几乎所有法院均已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向大陆法院提出过送达或取证请求,大陆所有省份法院均为台湾法院提供过送达或取证协助。”

    据介绍,5年来,大陆法院共办理各类涉台司法互助案件38166件,其中送达文书36895件、调查取证986件、罪赃移交4件、裁判认可281件。

    郃中林说:“5年来,两岸司法互助质效不断提升,2013年大陆法院协助台方送达文书案件结案率达82%,其中成功率达到67%,台方协助大陆法院送达文书案件结案率达到70.5%,其中成功率达到77.3%;两岸调查取证成功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13年大陆法院协助台方调查取证案件结案率88%,其中成功率达95.5%,台方协助大陆法院调查取证案件结案率为86.3%,其中成功率达到89%。”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正豪说,截至今年5月底,经台湾法务主管部门协议联系主体及其授权的各司法警察机关与大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各部门相互提出请求协助总数达53260件,相互完成44618件,完成率达83.77%,平均每月完成700余件,每月自大陆遣返刑事犯6人。

    郃中林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执行,得到了两岸民众和各方面高度认可,在台湾方面近年来就两岸所签各项协议的民意调查中,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支持率始终保持最高,最高时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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