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四项改革”启动 民企担心出了钱却没有话语权
本网讯 随着7月15日6家试点企业的揭晓,央企“四项改革”找到了最先落地的受体。
过去,一些经营不善的国企为陈旧的“体制性障碍”埋单,占据了优势资源却创造不出应有的价值。对垄断性国企的监管有时只是浮在面上。时至今日,民间资本的力量已日益雄厚,四处寻觅着能使资本保值增值的出口。一方需要市场化的机制来“活血”,一方手握资本想投向“体制”之内,两者的结合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最通俗的注脚。 国企改革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走到今天,人们希望,这次“改革”不要流于表层。 试点为什么没碰垄断行业这根“硬骨头” 7月15日,国资委公布了央企“四项改革”试点内容。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试点的目的清晰明了:一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二是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三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四是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 四项改革,各有侧重。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投资经营公司在“权”,在收放权力的程度;混合所有制在“让”,怎么“让”,怎么“混”;董事会在“分”,董事长、董事会、职业经理人怎么分开;纪检则解决怎么“派”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此次试点的企业是6家央企的多家二级单位,均已上市。上市公司通常信息披露比较充分。“那么,就不需再经过准备时间,可以减少改革的成本。”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系教授刘瑞说。 关于试点的选择,另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是,试点均选择在竞争性行业,对于广受诟病的垄断性行业这根“硬骨头”并未触及。李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试点企业有三个共同点:在改革方面已有一定基础,积累了相关经验;分歧小,意见相对一致;经济效益、发展前景较好。改革试点本着先易后难的思路。垄断性企业关乎全局,涉及问题复杂,“一旦弄不好,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造成影响。”同时,在市场中竞争性企业占多数,选择竞争性企业开展试点更具代表性。 对外经贸大学应用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贺炎林表示,进行国企改革试点,是为将试点中的经验总结,推广到其他企业。 “国资委代表国家既管人又管财,这次四项国企改革就是要国资委向央企进行一些放权。”贺炎林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对财力方面进行了放权;国企高管目前都是由国资委任命的,规范董事会制度试点则在管人问题上进行放权;而混合所有制试点则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绩效,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 贺炎林认为,改革核心是让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是政府的附属品,提升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但在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这就需要第四项试点:纪检工作试点。 一方面要发挥国有企业的活力,一方面又要防止在改革过程中,一些人谋取私利,“防止改革变成一场利己的盛宴”。贺炎林表示,这中间的“度”如何把握,如何监管,都需要进行试点。“担心一管就死”,而放手不管又担心国有资产流失。 刘瑞认为,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腐败、内部交易、资产评估等。需要加大对贪官、廉价出售国有资产的官员的惩处力度,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注意评估企业的无形资产。 “平衡关系是改革的难点,重点。这样,政府才能放开手脚,实现真正的宏观调控。”贺炎林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认为,一些国企改革没成功是因为没有完全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要让企业真正有自己的股东,让企业在市场条件下自主经营;同时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国资委干预企业经营,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 李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次央企改革有三个原因:国家政策的导向,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国企改革的总目标和总任务;矛盾的交叉性,改革发展的过程性,需要通过试点的方法解决;在许多问题陷入僵局的情况下,通过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带动全局。 李锦认为,改革过程中有四对矛盾:一是“前后”,央企自身对改革前后自身利益的担忧;二是“内外”,民企寄希望于央企在垄断性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上下”,许多省份提出方案,但还缺乏顶层设计;四是“左右”,改革涉及各部委之间的矛盾。四对矛盾交相重叠,需求多元。需要通过实践来回答、解决这些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在李锦看来,试点是一个漫长的、逐步完善的过程。“试点不是花架子,不是盆景,而是找路子。”李锦认为,试点是要在政策制定方面有参考作用的。处理好试点的经验总结、概括与推广的关系。一边实践一边试点,重点是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刘瑞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是双方优势互补,是民间资本的优势和国有资本优势的强强联合。“如果没有双赢的安排,而是“拉郎配”似的,一厢情愿的安排,那样强扭的瓜不甜。”不要用行政方式推动市场化改革,应该是用市场方式推动市场改革,这才是比较长久的、可持续的一种方式。 “真正的困难在于寻找双方的优势。”刘瑞认为,只有真正清楚双方的优势劣势,才能优势互补、扬长避短,“这一点不是行政官员能解决的,必须使双方企业在一种宽松的环境下,仔细考虑,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 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改革,就应尊重市场规律。刘瑞认为,不要逆市场规律而动,如果民资不愿意进入,不要着急,慢慢谈,用行政命令要求是不利于国企的下一步改革的。 民企担心:出了钱却没有话语权 在刘瑞看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不应该是行政命令的结果,而是寻找合适的合作方。如果没有合适的合作方,那只能按现有的做法;如果确实有合适的合作方,就不要局限于只放开下游。“但从目前看来,民间资本总量比较小,他们想做上游的混合是有困难的。所以民资也要明白自己能做多大的事,别想一口吃个胖子。” 民资的困扰,则是进入国企之后,能有多大的话语权。诸多民企老板抱怨,担心“出了钱却没有话语权”。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对媒体表示,民间资本的需求很明确,一是话语权,不仅要允许民营资本参股,也要允许他们控股或者并购,这样才是比较彻底的改革;二是需要政策的稳定性,需要政策逐步落实后建立起来的信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认为,国有企业要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必须要改变自己。改变治理方式,按照出资比例,给予民企相应的话语权。同时提高自己的效率,民企是追求资本收益的。因此混合所有制,最重要的一条是提高经济效益,可以让国企、民企双方都增加收益。此外,国企需尊重民企意见,保证民企作为一个投资者所拥有的权利。 在许保利看来,民间资本的顾虑在于:进来了会怎么样?自身收益能否得到保障?如果得不到,能不能退出?虽然不能保证企业永远营利,总会有低谷的时候,但进得去,出得来,才能打消民企的后顾之忧。冯鹏程表示,民间资本如果一步踏入存在风险,可以先观望。“应该用法律保护民资的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关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民企参与央企改革,对民企自身是一件好事。目前的融资环境、市场环境,对于民企,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是有压力的。国有企业的资源、资质潜力都很大,“傍央企、傍国企”,有利于民企的发展。 但同时,民企也会担心投入后的收益能否得到保证。“可能投资的是真金白银,最后拿不到真金白银。”国企需要增强对投入产出的认识。他还表示,保持投资的积极性,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完善市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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