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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举村离婚"拆迁怪象何时休

2014-07-15 12:40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个别家庭祖孙三代在同一时段内离婚了,其中还包括已80多岁高龄的老人。在当地的道路建设拆迁中,确权审核时握有大权的当地两名村主任先后被抓(7月14日《京华时报》)。

    这样的情景,贵阳在两年前就曾出现过。2012年11月,贵阳市云岩区宣传农房确权政策时,规定每户确权房屋不超过240平方米,当时在一周内就激增出五倍的离婚量,有的人家两代人一起离婚。不到两年,南明区再次出现同样的离婚潮,让人不禁要问,是拆迁政策出了问题,还是村民误读了政策?拿着婚姻当儿戏,这样的拆迁怪象何时休?

    拆迁政策是否存在漏洞?“按户补偿”是目前基本补偿原则,按照当地拆迁补偿规则,“涉及占地和房屋征收的村民的房屋补偿跟户头挂钩,一个户头可认定240平米房屋面积,每平米补偿三千。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每平米补一千五。实际面积不足240平米的,按实际面积每平米三千补。”村民们简单一算就能得出“离婚至少多拿36万”。而能捡到这个“馅饼”的是房子本来就多的家庭。在多一个户口就多拿几十万的逻辑下,“买卖户头”就成了“不拿白不拿”政策下的另一个怪象。

    实际上,早在两年前,拆迁政策就有漏洞,漏就漏在了“户头”上。因为没有给补偿对象——“户”划定明确的时间限,例如以拆迁政策发布前的户籍登记内容为准的一个时间点,导致政策一出,户数畸形激增。

    在不问户头为何增加的政策下,审核关继续漏洞百出。云关乡此次拆迁涉及三个村,贵阳当地规定,“乡书记带头组成确权审核小组,三个村支书和村主任是小组成员,负责对拆迁农房的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并签署是否同意确权意见”。凭什么由村干部审核?因为“每家每户到底有几个户头,谁和谁是一家人,各村的村主任最了解情况。”只要村主任秉公行事,户头买卖就完全没办法被承认。

    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下,相关村民的婚姻状况、户口关系都应在户籍系统中登记得一清二楚,真实有效。令人不解的是,有关部门却把审核大权给了本身也在拿拆迁补偿的村干部。就算乡里失职失察,作为市区一级,在作道路建设预算时,也没有对当地的拆迁户数提前调查统计吗?

    对于村民贪图国家巨额拆迁费弄虚作假、抛弃婚姻家庭的行为,必须谴责。但催使村民不惜冒违法犯罪风险的拆迁政策,也应该尽快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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