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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之神”是对城市发展规律的亵渎

2014-07-04 19:09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长官意志居然能够如此不顾常识地凌驾于城市发展规律之上,不禁令人唏嘘。城市规划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是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应得到遵守。

  “因为广州中新知识城规划的挫折,新加坡规划之父刘太格说:不要再叫我‘规划之父’了,我在广州遇到了‘规划之神’。出事官员大多不尊重科学,不知道常识,在山顶开挖大湖,在山地建百米大道,疯狂又狂妄。”近日,广东一位著名城市规划师在微博上炮轰广州“出事官员”不懂规划,引起社会关注(据新华社)。

  作为城市规划领域的知名教授,他所批评的事情不会空穴来风,但是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一个拥有1000多万巨量人口的特大城市,在描绘城市未来发展的蓝图上,居然存在这么大的随意性,长官意志居然能够如此不顾常识地凌驾于城市发展规律之上,不禁令人唏嘘。

  每一个城市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都有其客观的规律。这个规律既包括城市里物质的特性、存在与发展的自然规律,也包括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特性及其生存、生活和发展的规律,还包括人与城市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形成的规律。一旦违背这些规律,轻则导致资源浪费,重则可能遭到规律的报复。

  城市的决策者首先要重视、尊重发展的客观规律,他们熟知自己主政的城市情况,也有对城市发展未来的设想和行动,但对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知识未必掌握多少,因此,需要多倾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减少“拍脑袋”的主观意志。编制城市规划的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更应当掌握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有说服力的、可操作的规划方案。

  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这本身就是让城市规划更具科学性、更可行的内在规律。同时,这也是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内容:“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这不但需要减少专家评审时的“走过场”行为,也要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每一位市民都会受到城市规划的影响,因此,社会公众的参与尤为重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城市规划的相对专业性,普通的社会公众很难参与到其中,更不用说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政府部门用更通俗和直白的语言与市民沟通,通过广泛的宣传让尽可能多的市民参与到其中来。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这是一句长时间流传于地方政府官员和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的话,其尴尬的背后,有对城市决策者的过于依赖权力施行个人意志的讽刺,有对城市规划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太专业的批评,也有广大市民对很难参与涉及自身利益的专业城市规划中的不满。

  赋予城市一个更可持续的未来,确实需要城市决策者、专业城市规划师和社会大众共同的努力,要对城市发展的规律有更准确的认识和掌握。

□钟笃粮(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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