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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长:涉嫌环境犯罪移送案件数量大增

2014-06-13 12:3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由环保部、司法部等国务院8部委联合举办的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天(12日)启动。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启动会上表示,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公安机关受理637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决109件,抓捕犯罪分子186人。

    据周生贤介绍,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1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其中,在严查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违法行为中,取缔关闭违法企业449家,责令停产整治532家;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企业3395家,环保不达标施工场地3690个、餐饮服务企业2.6万家,取缔关闭小作坊3102家。

    周生贤说,在专项整治医药制造企业中,共排查医药制造企业4894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7家。对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18家企业挂牌督办;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回头看”中,共排查重金属采选及冶炼、铅酸蓄电池、电镀、皮革等企业1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79家,责令停产整治1142家。遏制了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他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公安机关受理637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决109件,抓捕犯罪分子186人。

    目前,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以各种隐蔽手段逃避环境监管,偷排偷放恶意排污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单位人情执法、协商执法,甚至执法犯法现象依然存在。面临严峻的环境形势,周生贤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对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严惩不贷。

    周生贤强调,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要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他说,其中的重点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措施,如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燃油品质提升,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等具体措施的年度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同时,还要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

    “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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