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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耍酒疯歌厅附近开枪 构成非法持枪罪获刑

2014-06-12 12:44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醉汉耍酒疯歌厅附近开枪获刑非法持有猎枪的房雪松来到怀柔区一家歌厅,由于和服务员发生矛盾,房雪松连续在歌厅附近朝天开枪,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昨天上午,记者从怀柔法院获悉,房雪松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枪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房雪松,绰号老九,今年28岁。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早在17岁时,就因为犯抢劫罪和盗窃罪,被法院判刑4年。2009年和2011年,他又两次触犯刑法,被法院两次判刑。直到去年4月,他才刑满释放。已经“三进宫”的房雪松并没有悔改之意。

    今年1月2日凌晨,房雪松酒后驾车来到怀柔区金都歌厅,此时他的车内藏着一支猎枪、10发子弹。不知何故,房雪松停车后立刻拿出猎枪,先是瞄向几名服务员,然后对天开枪。

    房雪松开枪后,把枪放回车内,走到路边。此时,3名歌厅服务员登上了出租司机李某的车,不知为何,房雪松执意要求3名服务员下车,不允许李某拉走他们,李某和房雪松为此吵了起来。房雪松立刻回到车内取回猎枪,并用枪顶着李某的头部,要求李某跪在地上。李某反应速度快,上前猛扑向房雪松,夺下了其手中的猎枪。见猎枪被缴获,房雪松急忙逃离现场。李某报警后,民警在几个小时内将房雪松抓获。

    怀柔法院审理认为,房雪松非法持有枪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枪罪。根据案件的情节,一审判处房雪松有期徒刑两年,收缴其非法持有的枪支及弹药。(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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