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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厅官收受巨贿被移送司法 均被开除党籍

2014-06-10 12:23来源:广州日报浏览:手机版

两厅官收受巨贿被移送司法

分别为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 两人均被开除党籍

本网讯  昨日傍晚,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对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两名官员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李永恒、吴周春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均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恒、吴周春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永恒:

任深圳国税局长、省国税局长期间受贿

据通报,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李永恒生于1952年7月,系广东广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5年10月李永恒进入广东省税务局工作,在近40年的税务工作生涯中,他从一名科员逐步做起。

1999年2月~2001年10月,李永恒调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0月起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8月29日,李永恒不再担任广东省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职务。

去年12月14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李永恒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吴周春:

任湛江市供电局局长后开始不断受贿

据通报,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吴周春在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吴周春是广东湛江人,出生于1951年6月,今年63岁。从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工程系毕业后,吴周春一直在电力系统工作。

1984年,33岁的吴周春被任命为湛江市供电局局长,成为当时全省电力系统最年轻的局长。1991年,吴周春被调任广州电力工业局局长兼党委书记。2003年初,吴周春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2009年吴周春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今年2月9日,省纪委发布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记者 汤南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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