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复议案件缘何逐年递增?
本网讯 行政复议遭受“冷遇”,就全国而言并非个别现象。而在首都北京,行政复议近几年持续“火爆”。 6月4日召开的北京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暨政府法制工作先进表彰大会披露,近两年来,北京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555件,比2010年至2011年案件总量增长61.8%。全市案件量每年以近千件的数量递增,并连续两年超过法院同期同类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去年,北京市政府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已经突破千件。 不仅仅是行政复议的数量,其质量也在提升,北京市解决行政争议的效能亦持续增强。2012年以来全市通过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250件,比2010年、2011年纠错案件总量增长90.8%。2012年全市的综合纠错率为11. 3 %,2013年达到12.5 %。通过这个过程,老百姓心中一个新的印象在形成,“官官”未必“相护”。 首都北京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越来越强,日渐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如此公信力从何而来?体制机制层面的改革创新及规范化建设给出了答案。 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改变过去单一的书面审理方式,提高了案件审理中公开听证和实地调查的比例,严把案件“事实关”,如西城区政府90%以上行政复议案件都公开听证,让行政复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理效率。如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规范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市质监局采用案件分流办理机制,简化了审理流程,缩短了审理周期,效果良好。建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如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将案前沟通、案中调解和案后释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作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2007年,北京市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至2012年底,全市全部区县政府和部分市级部门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两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不断深化非常任委员参与行政复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了工作机制。如朝阳区政府邀请非常任委员参与案审会、听证会,直接审议行政复议案件600余件,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丰台区政府邀请非常任委员参与区内重大事项法律问题研究,预判法律风险,研提法律意见书30余份,为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撑。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有效运行,提高了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 创新案件审理体制。部分区县政府积极探索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主要内容的审理体制创新。如海淀区政府将其区属部门行使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区政府,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审理。 健全机构,增加编制。市政府在2012年单独设立了行政复议立案处,增加了5个编制,并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行政复议机构增加了3间办公用房,改善了行政复议接待场所的办公条件。部分区县政府健全了机构,增加了编制。如朝阳区政府增设了行政应诉指导科,增加了4个行政编,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门头沟区政府、延庆县政府分别增设了行政复议接待科室;部分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还积极改善了工作条件,如通州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市工商局、市交通委等。此外,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去年市政府法制办全面升级改造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统计分析系统,为提高案件管理和统计工作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持。 强化业务指导与监督。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化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通过开展行政复议文书培训、案例讲评、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专题讲座、编印《北京市行政复议通讯》等活动,提升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定期召开区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共同研判情势、分析典型案件、会商共性问题、分享有益经验。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如市公安局每年组织全局法制民警进行综合业务考试,以“以考代训”;市工商局为提高全系统应诉代理工作能力,组织了“主要应诉人法庭辩论赛”,以“以赛代训”等。 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工作,为推动行政复议持续深入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去年,市政府法制办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先后启动了《相对独立的行政复议体制重构研究》等4个课题项目的研究,同时组织了全市行政救济研讨会,收集了十余篇对行政复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积极开展行业领域内的专题研究,如开展防范职务犯罪风险研究、行政调解课题研究等,对实践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2013年,市政府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完善了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审判的信息沟通、业务培训、纠纷化解协调工作机制,为促进本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搭建了平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13年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健全了行政应诉工作机制。随后,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陆续修订或新出台了应诉工作规则,完善了应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应诉工作,如平谷区政府2013年全区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70.8%,在全市范围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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