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公开宣判涉暴恐案件23案81人
本网讯 记者今天下午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全区法院深入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今天,历经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公诉和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等法定程序,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六地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对23案81名刑事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其中,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近期,新疆全区各级法院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出重手、下重拳,深入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对一批犯罪分子分别以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死刑、无期徒刑。在这23起案件中,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抢夺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的有13案68人;涉制作、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有10案13人。在这批案件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制作、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是新疆开展的严打暴恐犯罪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对外公布了4起典型案件。 阿布地巴斯依提•喀地尔等4名被告人多次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先后杀害、伤害无辜群众多人,放火毁损公私财物,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和损害,均被依法判处死刑。 阿不都艾则孜•麦合木提等17名被告人多次大量制造爆炸装置,预谋对派出所和乡政府实施暴力恐怖袭击,致1名公安民警重伤,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不等。 被告人奴尔买买提•阿布都克依木在境外参加恐怖组织,返回境内后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传授制爆技术,发展组织成员,预谋实施暴恐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刑10年。 被告人吐尔贡•吾普尔等2人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给多人发布具有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内容的信息上百条,公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新疆全区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此类案件,都做到依法“快审快判、依法严惩”,并将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这些犯罪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以及与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相勾结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严重的,坚决依法从重判处;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此次公布的被告人阿布地巴斯依提•喀地尔等四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放火、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多次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先后杀害、伤害无辜群众多人,放火毁损公私财物,已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涉案4名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均属严打重点,必须依法严惩,坚决判处死刑。 被告人吐尔贡•吾普尔等2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被告人吐尔贡•吾普尔以激起民族之间的仇恨、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给多人发布具有涉暴力恐怖、非法宗教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内容的信息上百条,公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其行为构成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法院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顶格”判处吐尔贡•吾普尔有期徒刑10年。 在严打工作中,新疆全区各级法院始终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发挥刑罚的惩戒教育和预防犯罪作用。在集中宣判的这批案件中,对罪行较轻、危害不大、能认罪悔罪者以及未成年人、受蒙蔽、胁迫参加者,均予以区别对待,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自首、立功者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次公布的阿不都艾则孜•买合木提等1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爆炸物、故意伤害案,在对恐怖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依法严惩的同时,根据案情,对涉案被告人区别对待,对罪行较轻的被告人艾尔肯•艾拉吾墩,以犯参加恐怖组织罪从轻判处。 在庭审过程中,新疆全区法院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公开审判,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依法保障辩护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新疆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暴恐案件公开审判和公开宣判,表明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涉暴恐犯罪的坚决态度,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措施和手段,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新疆各级法院将继续突出以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组织偷越国(边)境、制作、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等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凡起诉到法院的此类案件,都将做到依法快审、快判。将同时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震慑犯罪,教育群众,鼓舞引导社会正能量。 新疆各级法院将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对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坚决贯彻“快审快判、依法严惩”原则,依法快审快判,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同时,将一如既往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首犯、主犯、骨干成员、罪大恶极、思想顽固、屡教不改、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在新疆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发布《通告》规定的期限内自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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