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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只公证不过户不可取

2014-05-31 13:30来源:大连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李先生将自己的一套二手房卖给了朋友。为了少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李先生和朋友协商,只办理房屋买卖公证,而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不少人会选择只公证不过户,或者先公证后过户。这样做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卖方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另一个原因是房产证不满五年。按照相关规定,房产证满五年再过户的话可免缴营业税。
 
        购买二手房,若没有到房管部门备案过户,就不算交易完成。只有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才能明确房产的归属。购买二手房只公证不过户的做法存在很大风险,买卖双方应尽量避免。如果只公证不过户,假如房价突然大涨,卖方不想卖房了,只需赔偿定金或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取消当初所做的公证,也就是取消房屋交易,买方会蒙受损失。据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发生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不登记则不产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公证只能证明交易双方存在着买卖关系,并不表示已归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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