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涉嫌滥用职权被举报 公安局称正在调查
本网讯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江苏常州市新北区百丈派出所所长陈某涉嫌滥用职权,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私设公堂,非法拘禁他人长达43天。接到举报后,记者近日赴常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一位宣传处姓刘的处长告诉记者,该事件确实收到群众的多次举报,目前纪委和督查正在调查此事,但对于其他详细案情,对方称因“内部纪律”不方便多透露。 派出所所长涉嫌滥用职权被举报 近日,记者接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圩塘鞠某举报,称江苏常州市新北区百丈派出所原副所长陈某滥用职权,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私设公堂,非法拘禁限制鞠某人身自由长达43天,给她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但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鞠某说,2008年12月11日中午,陈某带领四人来到鞠某家中,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强行将其押上警车,带到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宾馆,将她非法拘禁在宾馆房间,并派六名男士轮流日夜看守,并在第15天晚上将她送进了常州市西林看守所。就这样,她总共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3天。 常州市公安局:纪委和督查正在调查 为了核实鞠某反映的情况,28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了解该事有关情况。在传达室,记者向保安人员表明采访意图并主动出示单位采访函和相关采访证件。一名保安人员随后电话联系该局办公室,办公室回答称,采访事宜需跟宣传处联系,需要跟宣传处对接。 随后,记者提出是否让一名姓王的局长接受记者采访,待保安再次拨打办公室征求意见时,收到的回答是:王局长有事外出,上午不在局里。 由于没有了解到详细信息,记者一直待在传达室等候消息,一名保安看记者未有离开之意,便出去拨打电话向办公室汇报情况。大约11时左右,该局两名宣传处的人员来到传达室。再次听后记者的采访意图后,一名自称姓刘的处长说,他们主要搞宣传,对于案件情况并不了解。但是对于记者所采访之事,确实收到群众的多次举报,也曾有媒体来了解情况,但暂时还没有结果。 “目前,我们常州市公安局纪委和督查正在调查此事,如果我们公安人员确实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会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该姓刘的处长告诉记者。 当记者询问是否能通过该局纪委部门和督查部门进一步了解更多信息时,这位姓刘的处长说:“他们肯定不会接受采访的。” 29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涉事的百丈派出所所长陈某,他称要接受采访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你们先把手续办一下,”陈某表示,这样采访他不符合规律。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范英建 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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