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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上阵造“名酒”儿子进货销售父母负责灌装

2014-05-28 13:02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收瓶、洗瓶、勾兑散装酒、封瓶、打包,仅仅5个步骤,一件件“茅台”、“五粮液”、“梦之蓝”就可以“出厂”了。儿子负责进货、销售,父母负责灌装,这就是90后阿勇一家的“生财之道”。这些“名酒”看起来都很“真”——瓶身上贴有正规的生产合格证,外包装也是原厂的。

  一瓶假酒几分钟搞定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阿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阿勇的父母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我们灌装的都是从月明楼市场买的散装酒,顶多喝多了头疼,不会喝死人的。”阿勇在法庭上为自己申辩。

  阿勇一家多年前从河南息县来到新疆。2010年,阿勇给制作假酒的老乡打工时发现,这行“太赚钱了”,便琢磨着“单干”。2013年8月,他说服父母“入伙”,自己负责假酒原料采购和成品销售,父母负责包装。

  2013年12月11日,一客户给阿勇打电话要30瓶“红花郎”。生意来啦!阿勇赶紧安排父母在乌鲁木齐市大湾的一处租住屋内“加工”。房间里,一个酒桶里盛着散装白酒,旁边堆着“红花郎”酒瓶。阿勇的父亲勾兑灌装,其母封盖包装,不到一个小时,30瓶“红花郎”便“生产”出来了。不料,阿勇上门取货时,被公安机关抓了个现行。

  阿勇交代:“散酒主要是尖庄大曲、伊力大曲和绵竹大曲,伊力大曲主要灌的是‘伊力小老窖’,‘红花郎’要用从贵州那边进的好一点的散酒。”

  正品包装来自“破烂王”

  公安机关在阿勇的假酒窝点“收获”颇丰:“茅台”17瓶、“五粮液”33瓶、“红花郎”60瓶、“伊力老窖”326瓶……经鉴定,这些白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价值共计24万余元。 此外,现场堆满了名牌酒的酒瓶、瓶盖、商标等,包装盒内的吊牌、赠品、防伪标签及用于识别防伪标签的识别器样样俱全,皆为“正品”。这些是从那儿来的呢?

  “专门有人从饭店、酒店回收空酒瓶和包装盒,我们都是从他们手里买的。”阿勇的父亲说,2010年,他将自己的小超市卖了5万元,全部买成酒瓶给儿子“投资”。

  “破烂王”老张是阿勇的“供货商”,两人从2013年夏天开始“合作”。老张跟乌市各大酒店的服务生都很熟,回收的酒瓶及其外包装“品相”都没得说。

  “茅台”、“五粮液”、“红花郎”的酒瓶4到5元,伊力“小老窖”、“大老窖”酒瓶1元钱……这是老张给阿勇开的“价目表”。而“收购价”则是老张的“秘密”:一个酒瓶最多6毛钱。

  阿勇对此也很满意,如果他自己跟酒店联系,一个“茅台”酒瓶要价20元。

  一件“小老窖”100元

  阿勇的生意不错,因为“价钱很好”:一件伊力“小老窖”100元,一件“红花郎”也不过300元。

  他头脑灵活,办了三个手机号,其中两个专门用于联系“业务”,且只跟熟人做生意。他从不出现在制假现场,也不会让客户上门取货。一旦接到订单,他就通过电话告知父母“生产”,接着自己扮作送货工人将货送到买主指定地点,之后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货款,坚持“人货分离”。犯罪手段专业、隐蔽,程序严格、周密。

  此案主审法官刘文欣告诉记者,每瓶假酒的制作成本为8元至40元,而获利在几十元至两百元不等,制造的假酒主要销往新疆全区各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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