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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不只是政府和公安的事情

2014-05-27 13:22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严打暴恐犯罪·专家解读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蒋皓

  午夜时分,北京长安街上车辆已经很少,但公安机关的巡逻车每隔不远就能看见一辆。

  本网讯  继5月23日新疆启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后, 5月25日,公安部召开视频会议,对内地公安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行部署。经中央批准,国家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其他省区市积极配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在全国形成严打严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强大攻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

  针对此次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3位权威专家5月2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坚决支持党和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暴恐犯罪,但要严格区分暴力恐怖袭击活动与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界限,反恐不只是政府和公安的事情。

  反恐需要常态化

  当前,反恐怖斗争形势极其严峻复杂,接连发生的暴恐案,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恰逢其时。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特邀研究员刘跃进表示,此时升级反恐斗争,展开专项行动,与暴力恐怖活动频度和烈度的升级紧密相关。

  "暴力恐怖的多发与升级以及反恐力度的加大,说明我国面临的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刘跃进认为,既要在紧急状态下采取强力应急措施,更要在平时做好铲除滋生暴力恐怖犯罪的根源和社会基础的工作,要把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梅建明教授告诉记者:"为更好地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要采取短期手段和长期策略相结合方式,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几起暴力恐怖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暴力恐怖分子打着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幌子,有意挑起民族矛盾。

  "要将暴力恐怖活动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严格区分开来,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间讲究仁爱、和谐,之间的问题可以通过和平、合法、理性的方式加以解决,而暴力恐怖活动则是狭隘、极端的,与宗教和民族思想格格不入。"梅建明说。

  梅建明表示,一些恐怖分子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假借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名义,在不特定地点、针对不特定无辜群众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以图造成群众的恐慌和骚乱,挑战国家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增强群众反恐意识

  5月25日,公安部官方微博发布一组反恐维稳一线民警蹲地吃盒饭、席地而睡的照片,迅速蹿红并引发网友热议。

  目前我国反恐形势十分严峻,需要加强戒备,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布警,加强武装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震慑恐怖分子的同时也给群众以安全感,但对有限的警力提出挑战。

  "警务人员工作量很大,要合理安排警力,将警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情报学系主任苏英杰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打击恐怖活动使用的是组合拳,一线巡逻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但也只是手段之一。监控重点人员、深挖涉案人员、预防恐怖分子通过网络手段散布恐怖信息等,都是打击恐怖活动的重要手段。

  反恐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增强群众的反恐意识迫在眉睫。梅建明表示,目前很多人认为,反恐是政府的事情,甚至有些政府机关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的事情,社会参与度十分有限,这对于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十分不利。要强化群众的反恐意识,倡导个人、企业和政府机关全部、全程参与反恐活动,第一时间举报、发现、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避免伤害民族感情

  暴力恐怖活动是极少数不法分子的行为,绝不能将少数民族同胞与恐怖分子联系起来,打击恐怖活动的同时不能伤害民族感情。

  "要精准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将维族同胞与暴力恐怖分子严格区别开来,要看到大部分维族同胞是赞成一个国家、支持民族和谐,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断努力拼搏的。"苏英杰坦言,实现精准打击存在一定难度,"这对公安机关的情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加强有关重点人群、社会高危人群的监控和管理,时刻掌握其行踪动态。"

  梅建明认为,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普通群众,不能搞特殊对待,不能为恐怖分子制造借口,埋下隐患。这就要求政府机关依法合法管理、敢于并善于管理,不能将问题简单化、片面化,避免打击对象的扩大化。

  "舆论媒体也要进行正确引导,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明白,不是所有维族同胞都是暴恐分子,不要害怕或者带着敌视的态度对待大部分维族同胞。"梅建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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