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评论 >

中国青年报:哪位警官放走了嫖娼司长魏鹏远

2014-05-26 12:37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在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查处一年后,国家能源局又一次曝出腐败丑闻。先是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带走,有报道说从家中发现上亿元现金,而后核电司司长郝卫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以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相继被立案调查。3天之内,国家能源局4名官员被查。这被外界视为中央对能源系统反腐的强烈信号。

正当人们多般猜测时,有媒体又曝出,魏鹏远1996年前后进入国家计委,并在2000年前曾因嫖娼被抓,后被当时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一位领导保下。

同时,据财新网报道,此次被调查的四人,除魏之外,郝、王、许三人都曾在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任职,且工作多有交集。许永盛曾是基础产业司综合处处长,同时,王骏和郝卫平分任电力处处长和副处长。

国家能源局窝案内幕尚待官方调查披露,除此以外,魏鹏远嫖娼被保下的消息显得颇为惹眼。一个嫖娼被抓的官员,在此后十余年里晋升至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执掌项目改造、煤炭基建的审批和核准大权,不禁令人怀疑,用人制度是否出了问题。而此间也有诸多问题尚不清晰。

首先,前述信息联系在一起,颇值得玩味。2000年前后,郝卫平、王骏和许永盛三人同时在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任处长、副处长。这不禁让人怀疑:那位保下魏鹏远的领导,究竟是谁?这位领导与魏鹏远有什么关联?

其二,领导保下魏鹏远的原因是什么?是组织行为,还是个人意志?如果是组织行为,那么,单位作出该决定的理由是什么?是该同志业务能力特别突出,机关确实不可或缺吗?如若是个人所为,其背后是否存在某种交易?

2000年前,对公务员的惩处多少存在立法空白,《公务员法》彼时尚未颁布。而以《公务员法》为依据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更是直到2007年才通过。

《公务员法》的前身,是1993年通过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活动,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如何处分,虽然缺乏详细规定,但当时上海等地曾发文要求,对“参与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及淫秽色情等活动”的党员干部从严处分。

就目前反腐行动披露的“苍蝇”、“老虎”的情况来看,官员带病提拔并不鲜见。但如果说贪污受贿存在高隐蔽性、不易发觉的特点,那么,嫖娼被抓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公安经办,存有书面卷宗,这些足以让一个涉事官员前途蒙尘。从媒体报道“一直被控制使用,直到2009年左右才入党”来看,此事可能确实对魏鹏远的仕途造成了一定影响。

魏鹏远一案,可以看出权力对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执法的双重干预。这种权力滥用本身的危害,远大于利用它提拔起一个嫖娼的干部。

现在急需彻查的,是当年谁保下了如今的腐败者。哪位警官经办此案,放走了魏,出面保他的领导又是谁。这些都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徐霄桐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