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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启动蒙寃者法律援助计划 纠正冤假错案

2014-05-26 12:33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5月26日讯 “现阶段,我们还有相当一部分疑案被判有罪,其中一部分就属于冤案,未被纠正。”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针对“如何纠正冤假错案”这一问题时坦言,纠正冤假错案关键在于打破申诉难、立案难的困境。

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的“蒙冤者援助计划”在京正式启动。

作为项目支持者之一的法界学者陈光中在发言中表示,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特别强调要防范冤假错案,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陆续纠正了若干个冤案、错案,司法改革决心很大。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各地法院就纠正了一系列冤假错案,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浙江五青年劫杀出租车司机案等。

与此同时,去年11月,最高法对外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业界人士评价说,上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防范冤假错案的证据审查标准和案件审理机制,使得司法审判环节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网络越编越密。

除了官方的决心,民间力量的推动也可能成为一支关键力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宏耀长期研究冤案成因与防范对策。他希望“蒙冤者援助计划”能成为中立性的冤案审查机构,通过民间力量先行,寻找解决路径,让法院从解决冤案困境中解脱出来。

“我们不可能帮助很多人,但是我们希望能为那些急需帮助的人提供支持。”吴宏耀说,纠正个案只是援助计划的初级目标,我们意在通过第三方力量,推动打破立案难、申诉难的制度困境,让制度更趋合理,为法治建设作贡献。

目前看来,业界可供经验借鉴的当属“无辜者运动”。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梁坤教授研究发现,早在上世纪晚期,美国就开始出现了反思并纠正刑事错案的“无辜者运动”。据统计,自“无辜者运动”开展以来,依靠DNA证据纠正的刑事错案,到2009年底已经达到242起。

“美国近年来纠正冤案的成绩为世界所瞩目。”梁坤在肯定这一行动时也特别指出,这种依赖 “铁证”(DNA检测结果)来纠正的手段有局限性,并不是所有错案的纠正都会因为有DNA检材的存在而变得理所当然。“仅将目光高度局限于DNA这种‘铁证’,刑事司法制度得到了一棵树的同时,却可能失去了大片森林。”

 “最高法出台的防范冤假错案的相关意见规定的比较粗犷,我们希望司法机关查办的案件都能附卷留存所有实物性证据,包括那些没有价值或是经过合理排除的材料。”吴宏耀希望“蒙冤者援助计划”能为真正蒙受冤屈的当事人带来迟到的正义。

“现在被纠正的冤案大多属于‘不纠正不行’的情况,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疑案被判有罪,未得到纠正。”陈光中坦言,要纠正冤案关键在于解决申诉难、立案难的困境,“这也是当前司法改革需要正视的问题。”

 据悉,“蒙冤者援助计划”具体援助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方面:具有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被判有罪且刑期为无期徒刑以上;现有材料能够证明无罪或定罪证据明显不足。

蒙寃者法律援助计划日常接待室设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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