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恶意透支6家银行信用卡还债被判刑
本网讯 俗话说,破屋更遭连夜雨,漏船又遇打头风。倒霉的事儿在现实中不少,但因自身的错误选择导致一错再错,从令人同情的“走霉运”沦为自食恶果的犯罪分子,赵某的经历实在不值得同情。最近,太仓法院审结了十一起均以赵某为被告的案件,其中十起为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民事纠纷案件,一起为信用卡诈骗刑事犯罪案件。 经审理,十起民事纠纷中赵某共欠他人及金融机构借款350余万元;在刑事案件中其恶意透支6家银行信用卡本金高达39万余元,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并责令其退出涉案全部赃款,分别发还被害单位。 赵某高中毕业后,曾先后在铜材厂、超市等企业工作,并于2009年离开超市。此后,失去生活来源的他想借钱做点投资,故从2010年底开始断断续续向他人和金融机构借款,想通过炒股赚钱,起初赚了点,但时间一长,因股票行情不好借款亏掉了。为挽回损失,其又选择借高利贷来炒股、炒“纸黄金”,却不想钱没有赚到,反而利滚利之后所欠外债越来越多,截止2013年中旬,高达350多万借款无力归还。同时,在借款投资、炒股的这几年中,他一直过着拆东墙补西墙、借新款还旧贷的日子,为还债他还先后申请了民生银行、建设银行等6家银行信用卡用以救急,起初这种模式还可勉强维持运转,但随着欠款的增多,到2013年中旬的时候,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以及信用卡透支均无力归还,银行信用卡透支也高达39万余元,其中仅在光大银行就恶意透支24万余元。为了躲债,他与妻子办理了离婚,之后外出逃避,并通过改变联系方式及住址的手段,躲避债权人讨债和银行催收。后银行报警案发后赵某投案自首。 经审理,法院分别对其所欠的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作出了裁判,对其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也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现民事案件又陆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已经锒铛入狱的他依然要在债务中挣扎,其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 ■法官提醒■ 投资赚钱想法是好,也是很多人在苦苦寻找致富途径,但投资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经济状况适度进行,切不可采取一些风险过大、把握不足的方式,尤其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万不可取。否则,到头来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后悔不已。(罗红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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