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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海面临全球反腐风险

2014-05-21 12:55来源:法治周末浏览:手机版

当前国际在反腐败规则上的特点:一是反腐败规则已经开始影响国际合作机制,正在成为全球基本共识,且国际惯例的约束力越来越强;二是国际惯例中的反腐规则远比国内企业所认知的要严格得多;三是国内外反腐败的特点有很大差异

本网讯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蒲晓磊

“走出去,什么问题最需要提防?”

在一次给诸多走出国门的企业高管授课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王文抛出了这一问题。

当地政局、恐怖主义、海运安全、流行疾病、期货指数、文化差异、中外差价……台下的企业家们随口就说出了七八个答案,但却无一让王文感到满意。

“为什么没有人认为防止腐败才是最需要提防的?”王文再次发问。

5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和中国银行联合推出了《“走出去”:国际商务反腐败规则研究》。

这份在国内推出的首份国际反腐规则报告,在将国际商会的反腐败规则及条款介绍给国内的同时,又表示:强调和规范所有企业本身需注重的合规建设,增加国际商务的透明度和企业间的相互信任,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以此来解决企业“走出去”时面临的困境,而且有利于相关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

反腐调查直指中石油海外业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下称中国石油)5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副总裁薄启亮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于4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法治周末记者在浏览中国石油的官方网站时发现,在“公司领导活动”一栏,薄启亮最近的一次“亮相”是在4月15日。

52岁的薄启亮是山东垦利人,1983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采油工程专业,之后一直在中石油供职。2010年1月,薄启亮升任中国石油副总裁,同时继续兼任海外勘探开发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中石油的海外业务板块。

另有消息称,中石油伊朗公司总经理张本全已于4月上旬被带走调查。在此之前,因为在“海外大庆”建设中的突出贡献,2012年11月,张本全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海外大庆”是蒋洁敏担任中石油集团董事长期间“走出去”的一项重要成果,即2011年中石油海外油气作业产量当量超过1亿吨,权益产量达到5170万吨,相当于在海外建成一个大庆油田。

张本全以敢打敢拼著称,2013年被调往伊朗担任中石油地区公司总经理。中石油在伊朗是最大的外国石油公司,在伊朗上游油田开发中举足轻重。腐败调查对中石油伊朗公司震动巨大,伊朗政府态度表现强硬,德黑兰方面4月底表示,因工期一再拖延,中石油在南阿扎德干(Azadegan)油田的价值25亿美元的开发项目被终止。

在此之前,“走出去”的企业中早有过因贿赂而遭处罚的现象。2012年6月,阿尔及利亚当地媒体报道,阿尔及利亚当地法院确认,华为和中兴两大中国设备商卷入了该国电信公司高管的一起腐败案,根据法院判决,这两家公司两年内被禁止竞标,同时被处以高额罚款。

商业腐败使企业走了弯路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院长、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陈雨露认为,由于不了解走出去之后面临的国际社会环境和行为规范,中国的企业在过去走出去的历程中经历了很多不必要的弯路,其中商业腐败就是走弯路比较严重的领域。

世界银行在2012年发布了一份因涉嫌欺诈和贿赂而在一定时期内被禁止承接世界银行资助项目的企业黑名单,包含阿尔斯通、中国建筑等12家中国企业被列其中。

国际商会主席麦格劳在致辞中用数据展示了腐败对于企业的危害:如果有商业腐败的存在,经商的成本总的来说会增加10%,这是一种伤害,整个金钱方面的代价是很大的。

早在2009年,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就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针对腐败频发的原因,此次的报告指出,这些案件有些系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操守问题,有些源于企业对国际惯例的不了解。

“一是反腐败规则已经开始影响国际合作机制,正在成为全球基本共识,且国际惯例的约束力越来越强。二是国际惯例中的反腐规则远比国内企业所认知的要严格得多。三是国内外反腐败的特点有很大差异。”王文指出了当前国际在反腐败规则上的特点。

“但这些特点却远未引起中国企业的重视,正因为这样,中国企业非常吃亏。尽管近十年来美国最严厉的《海外反腐败法》所处罚的数十起案件中还没有中国公司,但中国企业的海外形象仍然是不够理想。”王文表示。

反腐败存在概念差异

前瑞士苏黎士州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刘志勤认为,在现在新的形势下,腐败的新形式和新的变化是存在的,中国这三十多年来的腐败不断变化。“我记得三十多年前,请客吃饭是很重要的,后来变成送礼,现在送礼(的情况)没解决,甚至送房子、送汽车、送官位、送旅游等现象无所不在,所有商品都可以成为腐败的一个内容。这种现象如果在国内进行发酵后带到国外,在国际交易中出现的话,将会极大地损害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走了弯路,国际上腐败的行为同样不在少数。

据国际商会一项针对全球400家公司的调查,约60%的企业有腐败经历,42%的企业认为竞争对手存在腐败行为,接近40%的企业称曾因腐败而失去中标机会。

报告中称,国际国内在反腐败时都表现出坚决的态度,但在概念的认定上仍然存在差异。

国际商会规定的腐败或腐败行为包括贿赂、威胁性或诱导性索贿、利用私人影响力和漂白等从该等腐败行为中获取的收入。国内与这相对应的四种行为则称为行贿、索贿、以权谋私和隐匿非法所得。“但国内的所谓性贿赂并没有从腐败行为中获取的收入,不为国际社会承认。”报告中指出。

反腐败规则规定,合同各方应告诫第三方不得从事或容忍任何腐败行为,而国内往往把笫三方的腐败行为归为个人行为。此外,国际反对账外账,国内通行两本账和小金库。国际坚持抵制现金支付,小额贸易与无银行服务除外。国内现金支付普遍,更易滋生腐败。

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国际商会理事张燕玲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将面临非常复杂的国际规则环境,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隐性的“软法律”。“如果不了解这些规则,那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少不了要交学费。”张燕玲说。

张燕玲认为,反腐败在细节上的规定很重要。“其实咱们中国人就特别好客,我的朋友来了,我总想给他送点什么东西,如果没有规定这就很难。如果有了送礼品的规定,说明是多少钱以下的就可以送,或者是否可以我自己掏钱送,都会很明白。所以,反腐败的规定非常重要。”张燕玲以对送礼的规定为例,来解释反腐败细节规定的意义。

参与规则修改是更高目标

2012年4月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预防腐败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国境外企业文化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要“坚持公平竞争,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严格禁止向当地公职人员、国际组织官员和关联企业相关人员行贿,不得借助围标、串标等违法手段谋取商业利益。”

但在陈雨露看来,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其商业行为规范就不能只是停留在官方法律层面,还需要与全球的或落地国的自治共同体打交道。

陈雨露认为,作为国际官方规则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当今最重要的一个自治共同体,成立于1919年的国际商会应当引起中国企业更多的重视。“其规则体系有数百部之多,权威度高、覆盖面广、操作性强,提供了经贸方面的行动指南和合同范本,在国际商业领域中有着特殊的权威性。”

“中国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时,如果能依照这些规则体系而行,可以极大简化商务程序、节约交易成本。因此,当前需要发挥国内高校和智库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国际商会等自治共同体规则文本的系统性翻译与阐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行动指南。”陈雨露说。

“之所以选择反腐败条款作为首先译介与阐释的规则,除了因为其迫切性,还与国际社会与中国政府对相关领域的高度重视有关。”陈雨露在对报告出台的原因进行阐释时称,政府对这一领域将越来越重视。“当然,了解和使用国际行为规范还只是第一步,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来说,参与到国际商会规则体系的修改完善中,是更高目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下午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国际商会主席麦格劳一行时表示,希望国际商会及旗下的标准普尔等机构在重大经贸问题上重视倾听中国工商界的声音,为促进中外企业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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