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2014-05-16 13:31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蒋皓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近期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最高检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务实的作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以扎实的举措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论断后,王岐山同志多次就落实“两个责任”发表重要讲话,近期又专门对最高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作出重要指示。这些讲话和指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最高检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曹建明强调,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有责任就要有担当。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决不能只重分管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只看业务指标不抓惩治腐败。

  曹建明指出,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务实。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加大对外公开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决不能出现“灯下黑”。要始终贯彻整风精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

  曹建明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全力支持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据悉,最高检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指导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责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同时,还将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督察、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更好地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