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新闻中心 >

安徽:以责任追究为抓手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2014-05-16 12:42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5月16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决定后,安徽省委对贯彻落实这一决定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分解,划分了责任,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为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省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的考核组,对省辖市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省管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月2日,省政府召开动员会,就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月3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在省纪委监察厅机关2014年目标管理动员大会上,要求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责任,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坚守责任担当,心无旁骛抓好本职,要强化责任意识、进取意识,自觉以主人翁姿态抓好工作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和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省纪委在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要位置建立了“四风”问题“曝光台”,及时曝光全省查处的“四风”问题。去年以来,省纪委已通报曝光3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较好地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5月4日,省委发出对省国土资源、环保系统腐败案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省国土资源、环保系统腐败案件中汲取教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省纪委根据省委要求,及时转发了省委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突出主业、强化主责,着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进行自我监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为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对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把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同志参加的213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21个。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