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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7万多所公办中小学将实行“一校一本帐”

2014-05-15 13:11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5月14日(记者吴晶)记者14日从教育部获悉,新修订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已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规,全国37万多所公办中小学校实行“一校一本帐”,严格了学校、收支和资产管理。

  “中小学是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大户,如何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真实地反映‘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需要一套完善的会计制度。”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现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公办中小学校共约37.8万所,在校生1.9亿多人。全国2万多亿元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加上普通高中的10%、中职教育的7%、学前教育的3%,整个中小学占到70%以上。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指出,历时近一年修订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上将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分类区别,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使用的科目,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提取修购基金,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等。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新制度既是中小学校长的“保护伞”也是“紧箍咒”。“一校一本帐”不仅将长期游离于学校“大帐”之外的基建帐并入学校“大帐”反映,也明确了中小学校食堂应独立核算并定期并入学校“大帐”,有利于体现学校的主体地位;规范了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从事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支出及其结余的核算,加强了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全过程管理;要求中小学校按照月度、年度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新规还就中小学校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也进一步强化了校长在财会管理中的责任和作用。

  这位负责人强调,根据新规,广大中小学校长必须加强每一笔支出的绩效管理,定期分析学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提高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做到“该用的钱不少用一分,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多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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