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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严查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要提拔的党员干部

2014-05-13 12:33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王岐山强调,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一言一行均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把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五位一体”建设之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王岐山指出,贯彻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要害是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今年要把主体责任给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扛上。中央国家机关首先要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把班子带好,把人用好,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要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增强党的观念。党的观念一旦淡漠,就必然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要分析研判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要领班子、带队伍,坚持抓早抓小,决不能出现“灯下黑”。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王岐山强调,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坚强有力。派驻纪检机构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在部门、企业的其他工作。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清理、分类处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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