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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如何治“灯下黑”?明确红线 戴“紧箍咒”

2014-05-10 12:21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晚发布消息称,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履新不久后被调查

今年3月,中央纪委进行了十八大后的第二次机构调整,再次增加了两个纪检监察室,总数增至12个。数量增加的同时,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室的分工也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的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负责承办联系单位的中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在本轮调整之前,据中央纪委网站去年公布的组织机构图,魏健时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当时的二室主要联系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工商银行等26家机构。

有多年查案办案经历

从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魏健曾在中央纪委不同部门任职。除了上述职务外,他还曾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根据媒体的报道,魏健在2009年左右担任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当时中央纪委共设八个纪检监察室,五室负责查办西南、西北地区党政机关的腐败案件,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释疑:“灯下黑”为何难治理?

多位反腐专家此前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系统内的自我监督,这难以对纪委实现科学有效监督。纪检系统体系外的监督更多是靠举报、揭发,而这样的监督是分散的、零星的、非组织的。此外,由于监督信息的不对称,公众无法及时获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情况,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揭秘

中央纪委如何治“灯下黑”?

随着反腐走向深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愈发受到关注。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纪检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

明确“红线”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了“四个不准”,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不能越过的“红线”: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被定为今年的五大任务之一。王岐山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自我“开刀”

去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央纪委常委带头递交零持有报告书,全国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全部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零持有报告书。这被媒体称为纪委系统的“自我开刀”。

今年1月,中央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不久之后,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

约谈纪委书记

去年4月22日,王岐山约谈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拉开了中央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53位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序幕。随后,多个地方建立约谈制度,加强对下级纪检负责人的监督。

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网络舆情事件,中央纪委建立了网络舆情快速办理机制。中央纪委还改进和完善中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中央纪委委员、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办法。

戴“紧箍咒”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进行了两轮机构改革,以聚焦反腐主业。在今年3月的第二轮改革中,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执纪监督。

在中央纪委正式公布这一消息前,王岐山在两会期间曾透露过这个设置。王岐山说,其目的是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在接受在线访谈时曾披露,该监督室编制30人,设4个处,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直接分管。该机构主要受理与纪检监察内部人员有关的信访举报处理、线索调查和训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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