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兼派驻江宁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英明
每周和服刑人员谈话成了李英明(中)的习惯
本网讯 □“作为驻监检察官,担负着监督刑罚执行的职责,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口上,一定要坚守自己的本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李英明说。
□“服刑人员被关在监狱,被剥夺了自由,但是他们首先是人,有困惑有心结,有属于自己的权益,驻监所检察官有责任教育转化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维护法律的公正,保证法律的天平在任何时候都不被倾斜,而公正的刑罚执行本身就是对服刑人员最大的维权。”
□“我自豪,我是监所检察官”,这是李英明一篇演讲稿的题目,更像是他内心的自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引以为自豪的是自己所从事的检察事业。
敦厚结实的身板,黑黑的皮肤,笑起来露出一口明晃晃的白牙,眼前的采访对象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憨厚、质朴。李英明呵呵笑着自嘲“长得很接地气”。
这是一次临时决定的采访,记者去基层院采风的过程中偶然听说有这么一位检察官,常年驻守在监狱,默默干出了成绩。
坐在记者对面的李英明反应敏捷,表达简洁明了,说起他的工作,思路清晰、侃侃而谈。看得出,这是个对工作用心的人。
办案是最有效的监督
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而惩治和预防大墙内司法腐败则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因为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等特殊原因,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线索来源渠道少、初查难度大、突破难等诸多制约因素。
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李英明迎难而上。
2012年,服刑人员陈某向李英明反映,监狱民警树成涛以为服刑人员调换工种、减刑、假释提供帮助为由,收受服刑人员及亲属的好处费。李英明获得线索后,迅速带领监所科干警展开侦查。
树成涛系监狱警察,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且因行贿人刘某已向其透露了检察机关调查其受贿的事实,树成涛作好了充分的反侦查准备。针对此,李英明和同事灵活运用侦查策略,以树成涛与其妻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为突破点开展调查。为从外围采集、固定证据,李英明带领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多次往返淮安、常州、泰州等地,先后对罪犯刘某、鲍某、高某、罗某等人进行询问,调取相关银行的交易记录。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迅速接触树成涛,首次讯问12小时内成功突破对方心理防线,一举查清了树成涛利用职务之便共索取、收受鲍某、刘某等5名罪犯及其家属人民币76475元的事实。2013年3月15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树成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从立案、起诉到判决,该案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一审判决后,树成涛没有上诉。该案的成功查处,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的高度关注。该案也因此被评为江苏省监所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从公安局保安甘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看守所民警王建荣受贿案、监狱民警树成涛受贿案,到2013年11月侦结的监狱民警朱斌受贿案,李英明所在的监所科四年办理了四件职务犯罪案件,在整个江苏监管系统引起强烈震动。
“作为驻监所检察官,担负着监督刑罚执行的职责,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口上,一定要坚守自己的本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李英明说。
谈起树成涛案件的办理,李英明感慨颇多。他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线索匮乏一直是制约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的瓶颈。这起案件的举报人陈某,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一直对判决不服,因不服从监狱管教多次被关进高危监区,他仍然申诉,多次要求约谈检察官。民警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李英明。
谈话、走访、调阅卷宗,李英明一次次与陈某沟通,聊家长里短、讲法律常识,认真解答他的各种疑问,耐心说明认定他犯罪的证据、法律依据和判决理由,并专程前往案发地点进行现场查看,找证人了解事发经过。经过多次沟通和耐心的释法说理,李英明渐渐取得了陈某的信任。最终,陈某不仅认可了法院对他的判决,向李英明打开了心扉,还提供了树成涛帮助罪犯鲍某、周某等人减刑并收受罪犯亲属财物的线索。
“服刑人员能大胆提供破案线索,不是我个人的魅力,是对我背后强大的检察机关的信任。”李英明一脸严肃,掷地有声。他坚信,办案是硬道理,是对刑罚执行最有效的监督,打击和预防大墙内的司法腐败,是保障服刑人员人权、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的最切实有效的手段。
信任是一种责任
2009年,李英明担任江宁区检察院派驻江宁监狱检察室主任。每天早晨,李英明到监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狱情日报”仔细研读,“从这上面我可以看到每天监狱里发生了什么,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久前,他又调任江宁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这个习惯也一直在延续。
见微知著,察微析疑,多听、多看、多想、多查、多思。建立职务犯罪收集信息登记制度,一旦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及时登记在案,经常查阅分析。开始都是一些零散的信息,时间长了,信息指向就会明朗起来。
“驻监所检察室不能等米下锅,等人上门举报,而是要动脑筋,想办法,主动出击。”李英明把深入监狱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江宁监狱的每个监区都设置检察信箱,检察信箱一年要收到上百封信件。每周三,李英明都要打开信箱,一封封仔细阅读,不管是举报,还是不服判决申诉,或是服刑人员之间的矛盾,他都及时与服刑人员见面,一一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信箱也成了他获取案件线索的有效途径之一。
“每次给服刑人员上法制教育大课,都会收到举报信或有服刑人员主动要求约谈。”李英明说,近三年,检察室收到服刑人员要求约见检察官谈话的申请120余份,收到监督线索20余条。李英明也因此成为了服刑人员最信任的“李检察官”。
34岁的章亮是湖北省崇阳县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11年,2009年投送江宁监狱服刑。其间,章亮经常抗拒劳动,顶撞民警,对抗管教,并以绝食相威胁。李英明主动介入,通过与章亮深入细致的谈话,找准其抗拒改造的根源。了解到其妻子也因贩毒服刑,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生活困难,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其家庭提供帮扶。章亮反映其在监区劳动时曾被一何姓犯人殴打,一直没有说法,何某还被呈报减刑。李英明调查核实后即向监狱提出撤销何某的减刑呈报。此外,积极建议监狱协调安排章亮与在南京女子监狱的妻子进行亲情通话,安排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心理咨询员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其心结。李英明每次到监区都要找他聊上几句,说几句鼓励的话语。章亮深受感动,和李英明无话不谈,人也变得越来越开朗,在后来的改造中,积极主动,多次获得“监狱表扬”。
“服刑人员被关在监狱,被剥夺了自由,但是他们首先是人,有困惑有心结,有属于自己的权益,驻监所检察官有责任教育转化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李英明说。
纠正刑期最多的检察官
检察室所在的江宁监狱有服刑人员4200人,李英明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刑期错误信息收集机制。近年来先后帮助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8起,为服刑人员找回人身自由278天,追回被公安机关扣押的钱物计人民币8万余元,成为南京市检察机关帮助服刑人员纠正刑期最多的检察官。
走近服刑人员,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李英明一直把谈话当作与服刑人员思想沟通的桥梁,情感交流的纽带,把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通过“访、问、看、查”等方法深入排查在监管执法、法律监督和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服刑人员毕腾尧被同监张晓飞打伤了腰椎,疼痛难忍,因害怕张晓飞再度打击报复,忍气吞声,不敢向管教反映。在监区劳动间里,李英明敏锐地发现毕腾尧神情萎靡,上前关心询问是否身体不适。一再追问下,毕腾尧才说出了自己被打的事情。李英明立即向监狱部门反映,并找毕腾尧同监服刑人员调查、了解情况,联系法医对毕腾尧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为轻伤,随即督促监狱立案侦查,服刑人员张晓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服刑人员在狱内重新犯罪,破坏监管秩序,危及监狱其他人员安全,主观恶性深,危害大、影响坏,必须严厉打击。”李英明先后办理狱内再犯罪案件10件10人,立案监督6件6人,监狱全部予以立案,准确率达100%,法院均判处有期徒刑。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系罪犯的切身利益,关系法律公正,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仇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呈报假释2年8个月20天,在审查其提请假释的材料中,李英明发现,连同前次减刑,仇某实际执行时间刚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和一般服刑人员相比,提请假释幅度明显过大,有失刑罚执行的公平。李英明即向监狱提出检察建议,取消对仇某假释申报,得到了监狱的采纳,同时有效平息了其他服刑人员的怀疑、不满情绪。
“维护法律的公正,保证法律的天平在任何时候都不被倾斜,而公正的刑罚执行本身就是对服刑人员最大的维权。”面对一份份审查材料,他用睿智的头脑、犀利的眼睛搜寻着蛛丝马迹,去伪存真,先后对175名罪犯提出不予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均得到监狱采纳。在全省率先探索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定期与民警座谈,听取服刑人员反映,建立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制度》、《重点罪犯检察制度》、《特管罪犯教育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其创新刑罚执行同步监督、保证刑罚变更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工作机制,得到上级机关的转发推广。
我自豪,我是监所检察官
“我自豪,我是监所检察官”,这是李英明一篇演讲稿的题目,更像是他内心的自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引以为自豪的是自己所从事的检察事业。
他说,记得自己刚转业来到检察院的时候,有人告诉他,监所检察是个相对边缘化的部门,驻监干警一年到头“流放”在外,工作很难被本院其他部门所了解和认同。
“监所检察工作大有可为,要学的东西很多,小李,你还年轻,要多学点业务知识。”李英明更忘不了的是自己刚到监所科时,监所科老检察官史金华对自己的鼓励。2004年的冬天,史金华因中风导致瘫痪,手脚不便,即使如此,他仍时刻牵挂着监所检察工作,躺在病床上写出近万字如何做好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老检察官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热爱和执着。也正是这支坚强的队伍,在2000年和2001年期间,创造了立案查处14起监狱民警职务犯罪案的奇迹,享誉全省乃至全国监所检察。”李英明说,史老的话一直印在他的脑海,他深深地喜欢这个团队,喜欢自己从事的这份工作。
“驻监所检察官任务重,要求高,为检察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李英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3年,还干得很漂亮。”江宁区院检察长金波掩饰不住地夸奖道。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从对法律一窍不通的门外汉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李英明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乐在其中。“不要奢求你得不到的东西,要享受你现在拥有的东西,要知道你现在拥有的东西,曾是你不懈追求的东西。”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做好监所检察工作正是李英明的追求,对此,他心怀感恩。
篮球赛主力、微电影主演、小品男一号……李英明的身影不仅仅穿梭在监区的每个号房中,还活跃在院里每一项文体活动中。
“我真心喜欢这些活动,不觉得是负担,对我来说,参与就是一种快乐。”46岁的李英明眼睛里荡漾着笑意,透着发自内心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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