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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家属做律师定期报备法院

2014-05-04 12:57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为有效推动检察官回避制度的实操化,大兴检察院将定期向区法院函告本院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以杜绝检察官的律师近亲属“背靠大树好乘凉”。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检察院目前已将首次统计结果函告大兴区法院。据悉,这是全国首例检察院主动向法院通报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事例。

  据了解,目前的检察官回避分为公务回避、地区回避和职务回避三种。根据规定,检察官的家人担任律师的,该检察人员需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

  为增加检察官回避制度的可操作性,大兴区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本院干警亲属律师从业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将统计结果函告大兴区法院。“今后,法院方面可及时掌握检察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遇有符合回避情形,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又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的,可按照相关法律执行回避程序。”大兴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大兴区检察院目前共有5名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该院已于4月21日将此情况函告大兴区法院。

  示例

  王雪(化名)是大兴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丈夫是一名律师。“通报制”推出后,她第一时间汇报了自己的爱人做律师的信息。

  “只要是检察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等,遇到和检察官承办同一个案子,即便当事人不说,法院有了这个底儿,也会让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回避的。”王雪说。

  马上就访

  靠自觉遵守实行回避制存问题

  “因法院、检察院两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回避制度的执行基本只能靠检察官及其近亲属自觉遵守,这在实践中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昨天,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熊正表示。

  熊正分析,如果检察院和法院沟通不畅,则不易发现未“回避”的情形;如果关系较远的近亲属不小心代理了某检察官办理的案件,不知情的检察官容易“被违反”回避制度。另外,缺乏事前监督与提醒机制,遵守回避规定只能靠当事人自觉,没有预防措施,一旦出现问题就只能事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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