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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工商部门援引新《消法》处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

2014-05-03 13:03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杭州某家装公司业务员在未经某楼盘业主同意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方式,一次性收集了213个业主信息,用于推广业务。目前,杭州市工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这是自新《消法》实施以来,国内首次按照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3月17日,杭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杭州某家装公司经营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有部分楼盘业主名单,询问该公司业务员上述名单来源,当事人未能说明,执法人员当即提取了部分资料。后经工商部门进一步查明事实,该业务员为了推广公司的家装业务,提高公司业绩,在未经某楼盘业主同意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收集了已销售某楼盘的部分业主名单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所买楼层号码、联系电话等。经查,该业务员共一次性收集了213个业主信息。

    该业务员说,虽然拿到了213名业主信息,但至今未靠这些信息做成一单家装业务。

    杭州市工商局判定,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该公司业务员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目前,杭州市工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杭州工商执法人员还对群众反映较多和前期梳理的重点家装建材企业,开展了细致的检查,检查发现回扣现象相当严重。截至目前,杭州工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969人次,检查相关企业330家,检查家装产品市场38个,查处家装建材企业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案件70起,涉案金额456.95万元,专项执法整治取得了良好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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