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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于正一反常态“冷处理”(图)

2014-04-30 12:12来源:中新网浏览:手机版

  琼瑶、于正 图片来源:人民网

本网讯  4月30日(蒲希茜)近日,琼瑶控诉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事件再度升级,28日琼瑶正式委托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将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对此,与同行掐架向来不嘴软的于正却一反常态选择“冷处理”,业内、网友则一边倒地支持琼瑶维权。

琼瑶维权三步曲

举报于正《宫锁连城》涉嫌抄袭《梅花烙》

4月15日,琼瑶在微博上贴出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领导的举报信,称自己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并表示“已经被欺凌到无法沉默”,甚至“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

琼瑶还“喊话”广电总局领导,希望能让《宫锁连城》停播。她称自己对内地的著作权法不甚了解,现已是“走投无路”,因“无力保护自己的著作权”,自己“只得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文中,琼瑶列举5点雷同处证明自己所说非虚。她指出,《宫锁连城》在剧本主线、支线、人物设置等多方面都存在抄袭现象,“《宫3》(《宫锁连城》)剧本中主线一恒泰,炼成、醒黛公主三人的主线发展情节,与《梅花烙》皓祯、吟霜、兰馨公主等三位主人公之出身背景,及三人之间发展出的主从关系,可说是完全一致”。

琼瑶称,“这只是少数例证,相关剧本证据将交付广电总局查核”。

接受采访称可能就此封笔退休

4月19日,琼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发现于正抄袭后,就一夜没睡好,安眠药都加倍又加倍。也因为这件事,琼瑶放弃已经创作了25集的《梅花烙传奇》,“《梅花烙传奇》被谋杀了”,她还一度表态,因为于正的抄袭,自己很有可能就此封笔退休。

不过,几日之后,琼瑶又再度接受媒体访问,对于健康问题,她澄清,“我吃安眠药不是从现在才开始,从二十几年前就开始了,只是最近吃得比较多而已。”再问是否真的要封笔,琼瑶则说:“我会一直写到没有力气写为止,我是一个写作欲望很强的人。”
    正式起诉于正侵权

4月28日,琼瑶举报于正《宫锁连城》抄袭事件再度升级,她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琼瑶指出,“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

她也敬告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

于正一反常态冷处理

此前,于正曾多次与同行掐架,从不嘴软。4月2日《宫锁连城》发布会前几个小时,于正就和剧中女二号戴娇倩闹了一次“内斗”。他不仅接连发数条微博炮轰戴娇倩,甚至还晒出对方跟他的微信聊天记录,令该剧关注度暴增;而曾在《宫锁沉香》上映时,于正也因发布关于《小时代3》的微博和王晶展开骂战;但这次对于琼瑶的指控,于正却一反常态选择“冷处理”。

15日,琼瑶的举报信发出后,于正以洋洋洒洒的长篇回应,称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他还以后辈自居,称自己是琼瑶的粉丝,从小看着她的剧长大,心里只有仰望和敬意,并没有丝毫冒犯的意思。于正透露,自己与琼瑶在内地的公司创翊文化曾多次合作,《宫锁连城》剧本也曾让创翊文化看过,在得到对方合作的肯定后,才与琼瑶公司旗下的艺人签订演出合约,当时琼瑶方面没有对剧本提出异议。

除了喊冤外,于正还将琼瑶奉为“中国言情剧的鼻祖”,认为韩剧对其作品也有不少借鉴,更指艺术需要继承和发展,自己一直在学习。

但这次琼瑶提出起诉后,于正并未正面回应,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已至此不愿多谈,只说:“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其工作室宣传总监李洋则称,“我们暂时不回应,感谢媒体的关心,于正老师现在正在写剧本,不方便接受采访。”

其他方态度

湖南台:望双方和平解决

在琼瑶发布声明起诉于正后,《宫锁连城》播出方湖南卫视也表明态度,称卫视播出的电视剧和电视节目都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准予播出的相关文件,和授权方出示的版权合法承诺,表示湖南卫视一直依据法律,服从行政主管机关的政策要求。

对于《宫锁连城》版权争议,湖南卫视回应:“我们尊重双方当事人,也尊重法律的裁判,衷心希望双方的分歧在法律框架内和平、公正地解决。”
    外界一边倒支持琼瑶

琼瑶与于正的这次对决引发热议,网友则近乎一边倒地支持琼瑶。

28日,在琼瑶的声明发出的近5个小时内,“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已有超6000条评论,绝大多数网友表达对《宫锁连城》的反感,并支持琼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一位陈姓网友称:“支持琼瑶!抄袭就应该付出代价,于正的电视剧粗制滥造,早该被停播了。”还有网友称“本来以为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没想到阿姨还真是没让人失望。您确实为版权的维护开了一个好头。不论是哪一个领域存在弊端,都需要有正义的一方出来发声”。

有业内人士也在微博密切关注,编剧秦晔表示拭目以待,“但愿此案能公正判决,为行业规范树立标杆”。评论人符立中则称“琼瑶一直有其理想性,我相信她已经评估过这是一场势必艰辛的官司,但她仍毅然起诉,希望能为内地及港台的‘剽窃成风’正本清源。”

律师意见不一

“举证难”or“有胜算”

在琼瑶称正式提告于正侵权后,多位律师接受媒体采访。虽有律师称“举证难、停播没法律依据”,但也有律师表明“有胜算”。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杨大民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由于《梅花烙》播出在先,所以有理由怀疑于正曾接触过该剧,但两者是否相似,需要复杂的举证,这是涉嫌侵权的案件最难的部分。他说:“电视剧除了剧本之外,还有演员和导演的二次创作,而且电视剧的公共领域很大,哪一些是公共领域,哪一些是抄袭,需要事实认定,这个过程很复杂。”

杨大民还称由于目前没有办法认定《宫锁连城》侵权,停播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太可能实现。

而在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看来,即便脱胎于《梅花烙》的《宫锁连城》已经成为一部新的作品,琼瑶也不乏有打赢官司的胜算。

他称如果琼瑶想告于正借用自己的剧本却没署名,有署名权的保护;认为其作品有大篇幅相似,可告其侵犯修改权或保护作品完整权;有小段抄袭,也有复制权的保护。而于正所谓的“20%不算抄袭”理论,在法律上也完全没有这样的量化比例,因为就侵权本身来说,只要构成实质性的相似,哪怕比例很小,抄1%也算抄。

邱华还认为,有胜算的同时难度也相当之大,因为相似作品间侵权与否的关键是看“借鉴创意,还是抄袭表达”。前者无法界定侵权,后者则属于典型侵权,在影视行业来看,更多的是“高级抄袭”,即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做一些综合性的判断。

此外,目前《宫锁连城》正在湖南卫视热播,按琼瑶所说,如果湖南卫视不停播的话,她也会追究责任。对此,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涂勇律师表示:“如果最终判决确实是于正侵权,那么湖南卫视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也有连带责任。”

建议:若起诉改编权侵权,胜算更大

另外,曾帮作家维权联盟打侵权官司的王国华律师认为,琼瑶如果以改编权被侵权来起诉于正的话,胜算会大一些。王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对作品的保护是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也是人们在相关载体上看到的信息。”所以,作品的思想或原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并不被保护。

“但如果琼瑶指控于正侵犯改编权,那就另当别论。”王律师说:“改编权是著作权法重要的一项权利,改编属于新的创作形式,也就是在原有作品基础上,对原作品的表达形式做相应加工。”

在王律师看来,如果琼瑶主张改编权被侵犯,就不能以演员的台词是否雷同来判断,而要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的故事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比对,“首先要比对《宫锁连城》的主线、情节是否和琼瑶的《梅花烙》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构成的话,就侵犯了琼瑶《梅花烙》的改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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