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诉讼仲裁 >

男子受够两地奔波生活 起诉离婚获支持

2014-04-29 13:09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我确实受够了两地奔波的婚姻生活,再说我们俩的性格格格不入,对教育孩子的理念也千差万别,这次我是铁定了要离婚!”庭审结束后,田某对承办法官说。田某跑到法院起诉结婚近五年的妻子戴某,竟是因为实在受够了两地奔波的生活。4月28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2008年经人介绍,田某认识了性格活泼开朗女孩戴某,当时戴某给田某的印象是乖巧,说话十分有礼貌,让其全家人都很喜欢。两人在恋爱数月后就登记结了婚,婚房定在老家农村。

  婚后不久戴某怀了孕,田某称自此戴某性格变得急躁、任性霸道,还经常与公公婆婆发生口角,田某天天受“夹板气”。在一次争吵后,戴某将两人的婚纱照等新婚物品全部毁掉并将嫁妆搬运至娘家后“定居”娘家。

  田某数次请戴某回家都不成功,戴某称自己住在娘家工作、生活方便也有利于孩子成长,田某无奈拗不过只得两地奔跑。后来,戴某建议小俩口都搬到市区居住,但田某认为家庭经济紧张并不适合租房,就拒绝了她。

  为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戴某借款为田某买了一辆车方以便他两地往返。然而,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田某发现两人在教育孩子方面理念完全不同,和其他的正常家庭相比根本就不能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

  另外,田某每天在两地之间奔波特别辛苦却得不到妻子的体谅,在劝妻子回家无望的前提下他只得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法官依法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都不肯让步,田某称自己已经无法再忍受两地的婚姻生活而坚持离婚,戴某仍不同意搬离娘家。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对其夫妻之间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目前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法官提醒:婚姻是两个人的自愿结合,要维系正常、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就要靠夫妻两人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对于家庭成员应当做到敬老爱幼,不仅看重夫妻感情更要注重两个家庭之间的亲情融合。在本案中,戴某因为与公婆不和索性回到娘家居住而不是积极地与长辈沟通解决矛盾纠纷,这给丈夫田先生造成了经济上和感情上的负担,在了解此种情况后,戴某仍不愿做出改变,田先生疲于应对两地分居的家庭生活而提出离婚,审理中法院依法查明了两人的感情状况,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