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反渎连续6年领跑湖南全省窍门探秘
本网讯 为破解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普遍面临的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等“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检察机关通过着力构建“大反渎”工作格局,取得了立案数、起诉数、判决数连续6年领跑湖南省检察机关,且无一无罪判决,无一重大涉检信访,无一办案安全事故的良好成绩。近日,记者走近郴州市检察院,探寻其摘取“六连冠”的奥秘。 统一线索管理整合资源 “由于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不入腰包的腐败,没有贪污犯罪那么受人痛恨,‘发现难’成为制约反渎工作的首要因素。”郴州市检察院反渎局政委胡志强告诉记者。 为破解“发现难”,郴州市检察机关对掌握的自侦办案线索实施统一管理,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及时整合。2013年,郴州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所立案件查处的68人中有67人来自“线索统一管理”。 2012年年初,郴州检察院公诉科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发现税务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线索移送反渎局后,苏仙区、永兴县检察院查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案4件4人。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毛建祥说:“通过线索统一管理,郴州的反渎工作完成了从‘等米下锅’到‘案源不断’的可喜转变。” “渎职侵权案件办案阻力大、调查取证任务重、证据固定难。”反渎局局长李宜教介绍说,为此,郴州市检察机关整合各种办案资源,最大限度凝聚合力,排除干扰和阻力。 2013年,郴州市反渎部门成功查办了“湖南省第一起徇私舞弊招考公务员案”。该案作案手法隐蔽,且时间已久,试卷已被销毁,考场录像资料也无从查看。李宜教告诉记者:“我们在省检察院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运用‘人像对比’技术,搜索排查了附近省份大量相近照片,最终找出了代考人的身份。” 为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处理难的难题,郴州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工作向前延伸,提前介入,帮助侦查部门夯实证据,堵塞漏洞;反渎部门工作向后延伸,确保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如今郴州市渎职侵权案件的起诉率和判决率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以办好案子破解阻力大 “一些单位和部门为防止‘家丑外扬’,对于反渎工作会隐瞒证据、设置障碍,到处打招呼。”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郴州市检察长王勋爵认为,要想更为有效地办理好反渎侵权案件,需要办案人员和单位自身摒弃“就案办案”、“为办案而办案”等陈旧思想,自觉地将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大局结合起来,形成“以办好案子赢得好环境,依靠好环境加大办案力度”的良性循环发展局面。 郴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雷戬楚介绍说,虽然郴州是令人羡慕的有色金属之乡,但2008年以来,该市共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30起,死亡260人,重伤20人。为此,从2008年起,郴州市检察院就坚持把严肃查处煤矿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作为全市反渎部门办案的重中之重。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该市检察机关依法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41起,立案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111人,有力促进了煤炭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郴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规定,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记者了解到,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对郴州市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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