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县丢枪案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本网讯 成都4月26日消息(记者贾宜超)今年3月21日,四川广安发生“一民警私人活动时丢枪”一案,4月25日,四川广安市岳池县纪委通报了对该案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其中给予直接责任人顾县派出所原副所长周震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通报,2014年4月16日,经岳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岳池县“3.21”丢枪案中的直接责任人顾县派出所原副所长周震川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顾县派出所负责人冯小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分管顾县派出所的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军党内警告处分。 经岳池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岳池县人民政府2014年4月23日同意,给予周震川开除公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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