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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院:专业化引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升

2014-04-23 12:38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2012年10月,经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余刚等11人因利用“外挂”程序侵犯网络游戏《龙之谷》版权,被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2008年8月,被告人余刚、冯典、曹志华注册成立大猫公司后,一直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业务,三人便决定另寻生财之道。他们通过反编译手段破译了由盛大网络公司从韩国引进的网游《龙之谷》的客户端程序,复制了该游戏的大量核心数据库文件,开发了脱机外挂软件。为扩大经营规模,先后以大猫公司名义招募多人加盟成立“工作室”,利用外挂软件登录大量账号“生产”《龙之谷》游戏虚拟货币,并通过网络统一销售后牟利,非法经营额达460余万元。

这起新型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大,检察机关的打击有力地保护了互联网游戏经营业者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办理获得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先后获奖的还有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其他6起案件。

据了解,2012年至2013年上海检察机关以专业化的办案模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关键之年,促进了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两年间,上海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386件637人,提起公诉1007件1650人。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86件17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843件1311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17件29人;侵犯著作权案件28件67人;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28件58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5件11人。办理的姜洪军等2人网络销售“LV”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3起案件被评为上海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张乐等5人侵犯《冒险岛》网络游戏版权案等2起案件被评为上海市十大版权案例。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上海检察机关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化队伍。浦东、黄浦、静安、杨浦、徐汇、闵行、松江等区检察院成立融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于一体的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部门,其他检察院则确定由专业主诉(主办)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并规范受案范围和人员结构。对于重大、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上海市检察院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案件的办理。市检察院还通过建立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例库、及时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定期编撰《业务交流》、组织条线培训等方式,使全市检察机关相互借鉴分享,提高实务能力。

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了五次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集中公诉,共将146件280人诉至法院,总案值逾人民币3.4亿余元,有效加快了一批涉案金额高、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的办理节奏。

上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与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形成统一认识,加强相互间在信息沟通、案件互送、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密切配合,并联合公安机关明确相关案件或线索的移送条件,形成工作合力。2012年至2013年间,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38件291人移送公安机关,移送率达100%。其中,起诉至法院的有95件111人,已经有罪判决97人。

上海检察机关与公安相关部门建立了要案、要情双向沟通机制,及时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引导,依法快审快捕。与法院共同研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对符合《刑诉法》规定的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庭审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大力开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预防宣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同类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如静安区检察院结合个案对楼宇经济中的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出检察建议,预防减少销假案件的发生。

在听庭评议活动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充分运用证据有力指控犯罪,并做到法理情并蓄,以案例提醒公民要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主流媒体和各大新闻网站,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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