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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者认为草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014-04-22 12:43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朱磊 4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京就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召开评估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环保执法人员、专家、律师、法官、企业、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等有关方面的15位代表参加会议。

  评估会开了一天时间。其中10位代表是第一次参与草案的讨论,他们从全新的视角对草案进行评估;5位代表在不同阶段参与过草案的讨论,他们通过对每一审草案变化的对比进行评估。

  与会者认为,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回应了社会呼声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定位准确,思路清晰,既有作为环境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综合性规定,又有针对性的措施,草案经过几次审议,制度越来越完善,规定越来越精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者认为,环保法的全面修订在环保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使环保法与单行法之间更加协调。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社会主体的环保责任,更新了环保理念,完善了相关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既为单行法的修改提供了依据,又留下了空间。经过修订的法律尽快出台,将有利于解决当前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使我国的环保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与会者认为,草案较好地处理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严格管理和稳步推进的关系。强调经济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针对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责任,对排污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加重了法律责任。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对公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重在正向疏导,提供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有利于社会自我调节,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因环境领域的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许多代表提出,为实施好这部法律,政府需要转变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支持;执法部门要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法;企业要进一步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各有关方面应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准备。法律通过后,各方面应加强对这部法律的宣传,制定宣传计划,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让这部法律的理念和制度深入人心。同时,还要作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修改工作,以保证法律得到正确和切实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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