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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隐患重重 整治规范刻不容缓

2014-04-22 12:3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十一点半不到,山西大学附属小学门口已经挤满来前来接学生的家长,其中几个举着“某某小饭桌”木牌的成年人格外的引人注目。

  近些年,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家长因忙于工作而无法准时接送孩子,再加上路程远、午休时间短等因素,以提供午饭、午间休息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小饭桌”凭借其安全接送学生、方便舒适等优势受到了广大家长们的欢迎。

  然而,社会上的“小饭桌”数量众多、收费各异,“小饭桌”的经营是否合法?作为家长应该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小饭桌”?带着这些疑问,《法制日报》记者对山西省太原市的“小饭桌”市场状况进行了调查。

  旧家属楼隐患大

  “现在很多家长都没有时间来接送孩子,所以中午就让孩子在我们那休息。我们的地址就在学校东边的那个小区,不用过马路,十分的安全。”小饭桌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八一小学附近的“小饭桌”分部已经经营多年,而山大附小这边由于是今年刚刚开始的,人还没有招满。

  随后,记者跟随小饭桌负责人来到了这家小饭桌所在的电建宿舍B栋2单元702室。

  这是一栋老式单元楼,楼梯十分的狭窄仅有一米多宽,扶手上落着一层厚厚的灰尘。702室是最顶层的一间房间,面积只有七十多平方米,被划分为了两室两厅一卫。两厅中的其中一间作为餐厅,放着六张四人座的桌子,另外一间是用来写作业的教室。

  两间卧室按照年级划分给学生居住,一到三年级一间,四到六年级一间,房间内摆满了双层床,床与床之间紧紧的挨着,只有一条仅容一人过的通道连接着不同的床位。阳台则被当作厨房来使用,放满了煤气罐、消毒机、清洗机、锅瓦瓢盆等用品,显得格外的拥挤。

  房间的墙壁上贴着公司自己制定的《学生接送流程》、《用餐流程》和《休息流程》。

  记者注意到,整个房间内并没有任何灭火器之类的消防安全设备,整栋单元楼也由于是老式楼房同样没有消防栓、安全通道等设施。

  管理治安无保障

  记者查看到的这片小区是电建公司家属楼,不用交物业费,同样的也没有保安等相应的物业安全管理,整个小区没有大门,正对着马路,任何人都能够随意出入。

  小饭桌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计划是要招十五到二十名学生,由三个老师来负责管理,一切都会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制定来进行,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但记者发现,由于管理人员远少于学生的数量,再加上幼龄学生贪玩好动的天性,想要严格的按照管理制度来执行几乎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能保证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吗?

  面对记者的疑问,小饭桌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中午会看管好孩子,不让他们到处跑动,午餐过后便直接让他们去休息,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在这栋仅有七层高的单元楼里,一共有着四家“小饭桌”,而在这片小区,则有着二十多家小饭桌在同时经营,各种各样的小饭桌广告横幅挂满了小区的阳台。以B栋2单元为例,四家小饭桌一共有将近百名的幼龄学生,而管理人员却只有十几个。

  十二点十分,按照《用餐流程》本该是孩子们的集体吃饭时间。但记者却看到许多孩子在狭窄的楼道中上下跑动着,而管理老师却因为需要照看屋子里正在吃饭的孩子而无暇顾及。

  在楼与楼之间的荒地上,同样有着不少学生在玩耍,而不远处就是车来车往的大路。

  无证经营屡屡可见

  据了解,按照太原市2012年10月19日颁发的《太原市“小饭桌”餐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小饭桌”经营者需申请餐饮安全备案登记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而从业人员则需要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那么,这一规定的落实情况究竟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当记者以家长身份问起小饭桌是否有经营许可证时,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办小饭桌并不需要经营许可证,只要有地方有人就行了。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小饭桌都拥有者卫生许可证,但无证经营者仍不在少数。

  在记者向负责人咨询的过程中,正好遇见山大附小一学生家长李先生来向负责人询问这家小饭桌的情况。但李先生仅仅关注了小饭桌的收费情况和食宿条件,对诸如经营资格之类的问题并没有在意。

  “卫生许可证?不清楚,我一般就看看睡觉环境还有饭菜质量怎么样。”李先生告诉记者,不仅是他,很多家长都不清楚经营小饭桌还需要什么条件,他们关心的重点是收费、居住环境还有饭菜质量。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个家长,得到的回答印证了李先生的说法:“不太清楚,没注意。”

  口头协议为标准

  “交了钱就可以来了,不用那么麻烦。我们一定能帮你照顾好孩子,你就尽管放心吧,我们已经经营好多年了,有什么问题我们负责。”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时,小饭桌负责人告诉记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的家长与小饭桌经营者之间只有简单的口头协议,有的家长甚至连口头协议都没有,只是交了钱便把孩子中午的接送问题交给了小饭桌负责人。

  不签订书面协议,只通过口头协议达成交易,出了安全问题又怎么处理呢?记者询问了张海律师。

  张海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但对于家长来说,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协议,否则一旦发生问题很容易产生争议,很不容易解决。

  整治小饭桌难度大

  正规的“小饭桌”需要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另外还要在食品卫生部门、消防安全部门登记备案。“小饭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相关部门不予办证的情况是存在的。对此,相关部门表示:“有些小饭桌的卫生、安全以及健康程度都达不到标准,我们怎么能给他们办理合法的经营证件?”

  没有市场,无证的“小饭桌”想办起来都难。记者也发现,很多家长在选择小饭桌时,只看价格和宣传材料,不看其是否有证合法经营,这就造成许多无证违规的“小饭桌”生意火爆。

  “我们也不想看到这样的情况,可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想办法规劝。”面对小饭桌问题,有的物业一筹莫展。“断水断电断天然气我们都试过,可事实证明这样做没有多大意义。”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经营户上门闹事,托熟人上门求情都是我们面对的问题。

  针对“小饭桌”出现的问题,张海律师说:“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们给孩子选择正规的小饭桌,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联合起来,加大力度整治不合规范的小饭桌,把优秀的资源集中起来,增多正规的小饭桌,让孩子们有一个健康的就餐和午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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