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司法局: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开展两不误
本网讯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南郑县司法局胡家营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局及胡家营镇党委有关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通过不断学习、教育、实践,增强了全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贯彻了党的理论方针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一是按照规定动作,不断丰富载体。在认真开展“三学一读”和“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把焦裕禄精神、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作为重点教材,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在学习方式上,采取深入一线向群众学、交流体会互相学等方式,不断增加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除参加镇机关统一学习外,所内保证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5个小时,个人自学不少于4个小时,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是搞好创新动作,提高学习质量。在学习教育基础上,全所干警努力践行“五个一”,即:写一篇政策解读宣讲文稿;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到包联村党员家中走访一遍;参与调解一次民事纠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通过学习教育,力争达到“四个增强”,即:增强在党意识,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理论修养,不断提升理论政策水平;增强群众观念,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情怀;增强廉洁意识,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参加党委书记讲党课、观看《焦裕禄》电影、开展“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交流会等活动,切实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理念渗透到每位干警的心里。 三是做到统筹兼顾,力争学习工作两不误。所内党员干部始终把教育实践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将压力转化为工作中的动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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