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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百日立案”侦查正科以上职务犯罪案19件19人

2014-04-21 12:5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南昌4月21日 记者黄辉 通讯员洪放 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至4月上旬的一百天时间,南昌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5件65人,其中县处级13件13人、正科级6件6人。

  查办的典型案例有:原江西省煤矿安全监督局赣中分局局长、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处长杜来春(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江西省水利厅计财处处长周放平(正处级)、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王玢(副处级)、袁惠渠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蔡红波涉嫌受贿罪;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副局长应发兴(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郑长福(正科级)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贿罪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昌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附立案查办案例:

  ●杜来春,原江西省煤矿安全监督局赣中分局局长、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处长(正处级),涉嫌受贿罪。

  ●周放平,江西省水利厅计财处处长(正处级),涉嫌受贿罪。

  ●孙国庆,原江西长征机器厂厂长(正处级),涉嫌贪污罪。

  ●郭晓巩,原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调研员(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熊和义,原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南昌分局局长、副调研员(副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

  ●王玢,江西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涉嫌受贿罪。

  ●蔡红波,江西省水利厅袁惠渠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涉嫌受贿罪。

  ●王令荣,南昌市供销社副主任,原湾里区罗亭镇党委书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

  ●衷玉,恒天动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

  ●王进亭,江西科技学院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副处级),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应发兴,南昌市公安局湾里分局副局长(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

  ●郑长福,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正科级),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贿罪。

  ●杜海峰,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桥梁工程处处长(正科级),涉嫌受贿罪。

  ●胡秋宁,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涉嫌受贿罪。

  ●杨庆忠,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放射免疫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技师,享受科级待遇),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刘平,江西耐火材料厂市场部部长(正科级),涉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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