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 信息公开视频会议在商务部举行
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刘冬平 本网讯 4月17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在商务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副组长、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9个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5月1日前制定案件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核、协调机制,6月1日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都要公开。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并充分利用公开的案件信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侵权假冒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让不法分子依法受到严惩。 会议强调,要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4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引导和推动工作开展。各地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案件数据统计和信息上传下达,跟踪掌握工作进展,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和办公室主任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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