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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络流量背后灰色地带 由黑客控制计算机生成

2014-04-19 12:15来源:《瞭望》新闻周刊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在监管相对松散的情况下,如果不正当竞争可以获利更多,而且相对安全,就会导致其他企业竞相模仿,这最终只会把互联网产业市场推向歧途”

上网时,时不时就有小窗弹出来,有时一不留神就会点进去,不仅浪费时间,还有可能使电脑中毒。点开新闻标题,弹出的却是广告页面……

“手指头不经意点击一个广告图片或链接,网站就有少则2毛钱,多则几十块进账。”多家企业的高级SEO(搜索引擎优化)顾问马韬指着一个博彩类网站的页面对本刊记者说,“广告主给他们支付的流量费用很高,一个IP(相当于一个访问量)2至3元,一天有几千人访问的话,利润非常可观。”

网站提升流量本无可厚非。可是,本刊记者调查发现,网站流量争夺的背后却有着令人意想不到的灰色地带。

流量=金钱

网站流量可以通俗理解为网站“人气”,即网站访问量,常用衡量指标包括UV(独立用户数量)和PV(页面浏览数量),一般由Alexa(国际通用)、百度统计、CNZZ等第三方大型技术服务商进行统计分析和排名。

在互联网行业流传着这样一个公式:用户=流量=金钱。流量越多,人气越旺,广告效果越好,网民消费的可能性越大,网站的收益也会越大。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从虚拟的流量到真实的现金收入有多种转化方式,其中,广告是最主要的方式。企业在网站上投广告,给网站主支付广告费用,如果要经过搜索引擎等平台商,还要给平台商支付佣金。

马韬告诉本刊记者,网站主和广告商协商选择具体的付费方式,有的按点击量收费,有的按浏览量计费,有的按实际回收问卷或者订单数计费,还有的按实际销售额分成。

比如,广告的1个点击量报价1元,广告主若投放1万个点击,就给网站主支付1万元,如果广告主是经过平台商找到网站投放广告,那么广告主还需要额外给平台商支付2000元佣金。如果按实际销售额分成,假如企业广告的产品总销售额是100万元,网站按15%分成,即可收入15万元。

所以,企业不论在门户网站、招聘网站或者生活服务类网站上投放横幅广告,还是在搜索引擎网站投放匹配广告(关键词广告),或是在博客、微博、论坛等社交类网站投放社交广告,在给企业带去销量的同时,也会给网站带去流量收益。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网络广告核心数据,2013年国内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同比增长46.1%。而据易观数据预测,2014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1640亿元。

除了广告以外,流量分发是流量变现的另一种方式。一些人们惯常访问的导航网站和“互联网入口”,利用独特的定位和运营,即可获得大量流量,并向其他需要流量的网站分发,并收取费用。

一家互联网公司的CEO公开表示,他们通过“免费”的杀毒产品积累了大量用户和流量,这些资源又被导入该公司浏览器中的内置导航网站,最后通过广告和流量分发链接获利。

业内人士表示,近两年互联网界上演的“流量之争”、“入口之争”,最终目的都是流量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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