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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杀妻富二代被判死缓 被害人父母哭诉不公

2014-04-18 18:20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南京4月18日电 (记者 申冉)“这样的判决结果太不公平了!”4月18日下午3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当事人吉星鹏一审宣判:被告人吉星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吉星鹏限制减刑;吉星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交通费人民币二千元。被害人祁某的母亲在判决宣布后当庭大哭,其家人其后表示对判决不服,一定会上诉。

2013年11月5日,该案首次在南京市中院开审。由于案情复杂,当事双方诉求有严重冲突,导致该案在庭审近半年之后才宣布判决结果。

判决当日,被害人祁某的家人和十多位朋友悉数到场,在听到判决结果的瞬间,纷纷表示质疑,法庭既然否决了吉星鹏过失杀人的诉求,也没有采纳其自首的情节,并重申了其故意杀人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有致被害人必死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还予以死缓的判决?

而被害人的律师则告诉记者,从情理上来说这个结果被害人家人确实难以接受;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法官考虑到此案系家庭内部矛盾,为社会和谐给予如此判决也在意料之中。

2013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命案。“80后”丈夫吉星鹏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与他人外遇,并怀疑妻子刚生的孩子并非自己的。当天吉星鹏在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留下了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而根据案发后的亲子鉴定,这个孩子确实为吉星鹏和其妻子祁某的亲生骨肉。

该案案发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除了被害妻子祁某年轻貌美,留下的孩子嗷嗷待哺让人惋惜之外。杀人者其丈夫吉星鹏也在案发后被曝是“富二代”,为南京FSC超跑俱乐部成员,家境殷实有数套豪宅,爱好打游戏,月花费曾达约10万元。

根据当日检察机关的公诉书: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女,殁年21岁)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今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系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11月5日的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吉星鹏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激烈辩论。

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请求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70566元。但根据被害人家属的说法,他们并不想要补偿,就是想要“杀人犯吉星鹏死刑”,提出民事赔偿只是为了保留日后上诉的空间。

而吉星鹏则在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赔偿之余,反复强调自己有自首情节,并无故意杀人意愿和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庭审期间,吉星鹏在最后陈词中曾表示:“我想给我岳父岳母道个歉,你们把养育了21年的女儿交给我,而我没能好好照顾她,她死于我手,我知道你们此刻痛苦万分,我也感同身受,毕竟她曾经是我挚爱的女人,我一辈子的妻子,但是我没办法让她活过来,所以我也不敢奢求你们原谅我。但是试想一下,我的女儿现在还不满1周岁,当她长大了之后问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在哪里时,我不知道到时候她会恨谁。我愿意用余生对被害人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愿意赔偿,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对于吉星鹏的辩词,被害人祁某的母亲情绪激动,站起来带着哭音怒斥,“我不要赔偿!”

在庭审结束后的庭外采访中,祁某父母也反复对记者表示,如果吉星鹏不判死刑,他们就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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