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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要求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过硬队伍

2014-04-17 13:12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北京4月16日 记者蒋皓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最高检机关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强化组织领导及监督检查。

  规定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要认真负责,克服精神萎靡、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等问题;杜绝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现象。对待来访群众应真诚关心,认真倾听诉求,耐心释法说理,依法解决所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对待基层同志和群众应谦逊和气,不得以上级自居,摆架子、耍特权、逞威风。

  规定强调,要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不得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打探案情、请托说情、干预办案;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会员卡等。严格执行禁酒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活动。

  规定要求,把作风建设纳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厅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抓作风建设与抓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督查通报制度,由机关党委牵头,政治部、监察局等单位协同配合,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评优晋级、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法制网北京4月16日讯 记者蒋皓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最高检机关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强化组织领导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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