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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18乡镇聘律师任法律顾问 3年调处矛盾纠纷625件成功率98%

2014-04-15 13:1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一大早,江西省奉新县赤田镇的几个村民来到镇上,气势汹汹地把农村信用社的大门给堵上了,原因是自己的名字上了信用社黑名单,而他们从未在这里贷过款、欠过钱。

  堵门时,带头的村民第一个电话就打给县里的律师周放洋,还大大咧咧称:“我们不懂法。”周律师马上严肃地接过话:“有事好好协商解决,任何人都不能以不懂法为理由干违法的事!”电话那头,堵门的村民自感鲁莽,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很快自行散去。

  这是发生在今年2月28日的真实一幕。“以前村民有矛盾纠纷,总是先找政府上访,而现在,他们会想到事先问一问律师,这是一个重要的观念转变。”奉新县司法局局长金元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地处赣西北的奉新县总人口32万,以前信访总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逢死必闹”问题突出,资源权属纠纷多发,维稳工作一度步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境地。

  2011年以来,奉新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该县18个乡镇、22个行政执法单位、18家企业以及县政府共59家单位聘请了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2013年7月,奉新县城建局拟对该县面积6000余平方米的最大一起违法建筑作出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律师认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律师的意见很快被采纳。随后,县城建局履行程序,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组织听证会,与会人员就拆迁事项、法律依据、证据材料等展开了充分陈述,听证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最终,这一涉稳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以前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我们感触最深的,就是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一有利益诉求,首先想到的就是上访。”奉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启利说,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后,群众逐渐由“信访不信法”转向“信法不信访”。

  “这几年我们明显感到,群众有事情找律师的多了,向律师咨询、主动要求调解的人多了。”余启利说,有时一个电话、一个咨询,足不出户就解决了困扰许久的问题,让群众感觉到找律师“零距离、零成本”。

  2013年11月19日,奉新县罗市镇梧岗村村民苏佑宝家的3间瓦房被大火吞噬。苏佑宝认为火灾是由于租房人赵某手下的农民工做饭引起的,而赵某则认为是房子本身电线老化造成的,双方都没有证据,因此引发冲突。

  作为罗市镇政府的法律顾问,江西智泉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建国律师立即介入,对双方晓之以理、说明利害:“小赵,苏家房屋毕竟是在你租用期间烧毁的,不管什么原因,人家的损失明摆着。老苏,你想打官司也可以,但房子烧得只剩一堆灰烬,能作出什么鉴定结论谁都不能保证,如果鉴定结论对你不利,法律规定还要起诉方承担鉴定费用。再说,走完鉴定等一系列程序,打个官司下来,几个月甚至一年都有可能。”

  “许律师的话说得在理。”考虑再三后,苏佑宝决定接受调解。12月2日,在乡镇干部、司法所长、法律顾问的见证下,赵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5.6万元。一起火灾纠纷,十余天就得以顺利解决。

  “律师懂法律,又是本地人,身份中立,群众信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奉新县委书记张家良表示,在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注重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特别“合群众胃口、服当地水土”,维稳工作呈现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景象。

  据统计,3年来,奉新县法律顾问参与调处矛盾纠纷625件,调处成功率达98%。其中,2013年,该县化解各类矛盾332件,化解成功率达97%,实现了群体性事件、群体性械斗为零,赴京集体访、赴京重复非访、赴省集体非访“三无”的目标。(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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