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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 起诉获赔两万多

2014-04-15 13:15来源:广西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不服劳动仲裁 起诉获赔两万多 法院强制执行拿到赔款)
 本网讯  刘某的劳动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后觉得不满意,其请求起诉到法院获支持,可两万多元的赔款却不能拿到,最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后拿回。
 2009年5月21日,刘某到兴业某化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2年10月,刘某以家中有事为由向某化工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期间刘某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患有肺结核、尿蛋白阳性等疑似职业病症,刘某住院进行治疗。因某化工公司没有正式同意刘某的辞职申请,刘某于2012年11月返回公司要求继续上班。公司却口头告知刘某,已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通知其领取2012年10月份工资,不准再继续上班。
 刘某不服该公司的做法,于2013年1月向兴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作出由某化工公司支付刘某2012年10月工资3755.9元和职业健康检查费2000元的仲裁裁决。刘某不满该仲裁裁决,于2013年2月6日起诉至兴业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化工公司除支付2012年10月份工资和健康检查费外,还要给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兴业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被告某化工公司支付2012年10月份工资和健康检查费5755.9元以及经济补偿金22239.54元,共计27995.44元给刘某。该判决生效后,某化工公司一直拒绝履行义务。
 刘某多次要求某化工公司履行判决无果后,向兴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某化工公司的财产后,立刻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执行到位,并通知刘某领取。
 “没想到那么快就拿到两万多元执行款了,真是太感谢法院干警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从家乡湖北省汉川市来到兴业法院领取了执行款。 (记者 李东燕通讯员 文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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