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可成:办实事最开心
达州市人大代表向可成慰问困难群众 本网讯 “无论人大代表还是检察长,都要心系群众疾苦,竭诚履职。为群众办实事最开心。”这是四川省达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渠县检察院检察长向可成的理念和追求。 为帮扶联系点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民胜村是渠县检察院的帮扶联系点,该村村民以务农为主,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帮扶该村3年多来,向可成经常带领渠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深入村中,与村“两委”座谈、与农民兄弟促膝交谈,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和村民投资15万元,引进优良柚子苗木,建成占地35亩的经济果园地,联系渠县农业局技术人员手把手向村民传授施肥、管理等技能。目前,果园年收益10余万元,预计果树全部结果后,年收益将翻倍。 2013年2月,向可成到民胜村走访调研,有村民反映:“村里的变压器老化,时常断电,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向可成当即表示:“农民兄弟日常生活离不开用电,乡亲们的事都是大事,我们要尽快解决好这一问题,让附近农民早日用上安全电、放心电。” 向可成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并号召渠县检察院党组成员集资3万元,联系供电所,改造变压器、牵引电杆线路,彻底解决了民胜村的照明问题。 1万元救助金送到被害人手中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机关,谢谢你们……”被害人的家属连声道谢。这是去年1月发生在渠县土溪镇一位村民家中的一幕。 2000年1月,家住渠县土溪镇的雷某与人发生了纠纷,被对方持刀杀害,凶手行凶后潜逃。直至2011年11月,在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中,凶手李某才被捉拿归案。该案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被害人家属4.4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李某家庭经济困难没有收入来源,且父母年迈体衰,靠政府救济度日,根本没有执行能力。而被害人雷某作为家庭的独子和主要劳动力,其被害给家属生活带来很大困难,又没能获得赔偿,生活难以维持,其家属为此频频上访要求赔偿。 接到控申干警反映后,向可成高度重视。经协调,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并亲自带队对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了解,被害人家庭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没有得到赔偿,符合刑事司法救助要求。向可成带领控申干警亲自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被害人家属手中。 3名干部因贪污罪获刑,群众拍手称快 2013年2月,在达州市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可成从其他代表那里获悉,如今农村低保、社保、养老和救助资金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已深入基层,给百姓带来极大实惠,但部分惠民资金被乡镇、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百姓盼望检察机关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 人代会结束后,向可成深入农村走访调查,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掌握线索。同时,他要求渠县检察院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安排干警,注重发现并收集涉及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在全县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 近年来,渠县连续发生多次特大洪灾,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为此,渠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救灾惠民政策,用于帮助老百姓恢复生产生活。可是,通过走访调查和线索摸排,向可成发现,有群众反映一些基层干部将惠民资金视为摇钱树。 “深入细查!一定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还群众一个公道。”向可成迅速指派反贪部门干警秘密初查,最终查明了河东乡原副乡长何勇、河东乡民政办原主任黄军、箱石村原村支书陈应元等人利用为箱石村修建联建房的职务便利,贪污国家下拨救灾款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2013年3月18日,渠县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何勇、黄军、陈应元有期徒刑五年、三年、一年,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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