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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投资酒店为名诈骗千余万 被判无期徒刑

2014-04-13 12:25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以投资建设连锁庄园酒店能高额返利为由,骗取80名被害人1000余万元,昨天记者获悉,金巨阁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金巨阁今年40岁,辽宁抚顺人,1994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金巨阁在海淀区羊坊店路租用办公地点,谎称将在全国投资经营3000家庄园酒店,吸纳投资,以香港亿兆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某等80余名被害人签订《聘用合作合同书》、出具股权证明、收据,虚构并承诺可向投资人高额返利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980余万元,后金巨阁携款潜逃。2013年3月13日金巨阁被抓获归案。

据金巨阁供述,他2012年在香港成立公司,营业执照和手续都是齐全的,是合法的公司。公司成立后,他准备陆续在国内成立3000家庄园酒店,他自己是抚顺人,所以他想将第一家酒店开在抚顺。他通过网络以募集资金的形式将业务迅速开展,并以高额返利的形式吸引资金。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金巨阁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金巨阁所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因金巨阁的犯罪行为给数十名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且大部分赃款未退还,犯罪后果严重,因此判处他无期徒刑。

-手段

以传销形式筹集资金

金巨阁说,他的公司就两个人,除了他之外还请了一个“讲师”负责给投资者讲课。他通过网络开始招募了不少在投资界做得不错的人来发展下线,而他只负责与投资者签订聘用合同,很快,大量的资金从四面八方汇入了他的银行账户。但截至案发前,金巨阁所规划的庄园酒店没有建设成功一家。

金巨阁说公司无法运作的真实原因还是资金问题,公司是以传销的形式筹集资金,需要传销人员不停地发展下线,以保证资金链不断裂,所以运营模式就是用参加者的钱支付参加者的高额返利。而他对这种必须天天有钱进账才能保证公司运营的高风险经营模式的风险估计不足。

据其说,公司的会员分为四等,分别为普通卡、银卡、金卡和钻石卡会员,从投资金额来看,会员的投资额分别为1500元、3000元、15000元、30000元。金巨阁说,大部分会员入会后都会选择30000元的钻石卡级别,因为返利确实“优厚”。举例来说,以一个钻石卡会员为例,投资30000元后,该会员在120天内便可以获得1倍的返利。此外,当会员是3万元的级别,发展下线达到30万元时,公司一下子再返给会员3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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