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应明确
本网讯 现在,相当多的时候,说到“服务”其实已经等同于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又等同于服务好企业,服务好企业又落实到服务好企业家、企业主,所谓“发展环境”虽然仍未见得足够好,有的地方企业去盖章子一盖上百个,但客观地说总是在不断优化之中的。但服务于市民、服务于社会,则往往并不在重要位置,管理更成为关卡,办事时首要考虑的是务必符合要求,而非怎样把事情办成。 单独二孩准生证,还是刚起头的事儿,就能念出先承诺结扎的歪经来。日前有报道说,广州部分市民反映,一些区街申请单独二孩准生证,被要求签订自愿结扎协议,承诺生完二胎后必须结扎,不然不发准生证。要说这是自作主张吧,这样干的不止一个街区,哪来这么不约而同的自作主张?要说这是统一部署吧,媒体一追问都说没有强迫要求承诺结扎;当然也就是媒体去追问才会这样答,那些申请二孩准生证的去办事都非签不可。 不想结扎的市民希望取消这种不合理的规定:我们不可以选择其他避孕措施吗,万一离婚再结婚还要生小孩怎么办。这都是些合情合理的想法,其实他们还可以问计生部门要求办证与结扎联系起来的依据是什么。办证需不需要结扎,首先不在于市民自己去找质疑的理由,而在于权力部门亮出行为的依据。 这一段时间,各地都在亮“权力清单”,都在讲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编制权力清单的过程,包括清理家底、减少权力事项,还包括明确权力流程,强化违规行使权力的责任。办理单独二孩准生证,流程中是否包括签订结扎协议,如果流程中有,授权依据何在?如果流程中没有而强行上马,办证机关应承担何种违规责任? 现在,问题往往不是这样来处理的,权力部门违了规,不明不白就放过了。区街办单独二孩准生证要承诺结扎,省卫计委说不允许,市计生局说不能这样挂钩,区计生部门说不硬性强迫、不纳入申请流程,好像事情就算完了,就算违规行为停止了,已经违规的要怎样追责,没有下文。 有一个区的计生部门说,基层工作人员较多,不能排除个别人员有操作偏差,“将会对街道计生人员加强培训和宣传”。真的是人员较多出现的个别偏差吗?有一个区的计生人员表示,早就规定不能强迫结扎,但“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对此类问题并未作出详细解释,可能个别地方计生工作比较严格,“这需要市相关部门发布统一的细则”。还有一个区表示签订结扎承诺书“实为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一种方式”。这些都是什么话,强迫结扎是“工作严格”,是“合同管理方式”;知道不能这么做,还要怪没出台细则。 在这些回应中,我们未能看到权力部门对本系统违规行为的反省,未能看到督责改变的态度,未能看到承认错误的诚意,看到的是轻描淡写、模糊是非,甚至曲意回护。 政府建设,术语是时常翻新的。依法治理、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行,如此等等,翻新术语真不难,但核心问题在于“为人民服务”到底是增进了还是退步了。 现在,相当多的时候,说到“服务”其实已经等同于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又等同于服务好企业,服务好企业又落实到服务好企业家、企业主,所谓“发展环境”虽然仍未见得足够好,有的地方企业去盖章子一盖上百个,但客观地说总是在不断优化之中的。但服务于市民、服务于社会,则往往并不在重要位置,管理更成为关卡,办事时首要考虑的是务必符合要求,而非怎样把事情办成,怎样才符合要求却不告诉你,让你跑一次跑两次,每拒绝一次服务还可以算一次“避免不合程序规定”的业绩。像准生证强迫承诺结扎的行为,则更进一步,不只是要你按流程去办,还要在办事流程中加挂违规环节,就像在正常的软件中加入病毒。 办事程序被更改被歪曲,制定和监管办事程序的部门应该及时纠偏。否则,人们就可能怀疑所谓歪曲和更改其实并非基层擅自作为,而是得到了默许。更重要的是要防范类似的现象重演。否则,还谈什么治理现代化呢? 刘洪波 |
- 谨防权力型房托干扰新型城镇化 07-23
- 中教评论:“弃北大读技校”点赞之余当深思 11-19
- 检察日报:黄某嫖娼事件中的大众狂欢 06-04
- 让工匠精神成为人人向往的精神追求 05-03
- [光明日报]孩子在危险运动中更应得到最大保护 12-06
- 多地“零首付”购房推陈出新 专家:暗藏巨大法律风险 06-04
- 别让单独两孩办证变成“瞎折腾” 10-24
- 破除“中国式求人”需让法律成为共同信仰 01-22
- 中青报:保护举报者就是保护反腐锐气 09-05
- 评论:超市抽奖奖宝马,有钱就能任性?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