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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4-04-09 12:21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图为庭审现场(来源:广西高院官方微博)
 
图为上诉人胡平(来源:广西高院官方微博)

本网讯  中国网4月9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今日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胡平一审被判死刑,一审宣判后胡平当庭上诉,4月1日,法院二审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枪杀案,原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醉酒后在镇上一家“老牌螺蛳粉”店内,询问是否有奶茶,后因米粉店不卖奶茶,胡平持枪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致吴英死亡、蔡世勇轻伤。(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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