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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提升部机关干部工作科学规范化水平

2014-04-06 13:17来源:人民公安报浏览:手机版

公安部举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郭声琨主持并讲话 邓声明作辅导报告

本网讯  公安部3日举行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公安部机关大讲堂”第二十场活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部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提升部机关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中组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局局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声明应邀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邓声明在辅导报告中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为什么要修订《条例》、修订重点是什么、怎么认识新《条例》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和辅导。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报告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对于我们深刻领会、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郭声琨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干部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部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化部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坚决执行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郭声琨要求,部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着力提高部机关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事,特别是对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组织纪律要求等有明确具体规定的,必须坚决遵照执行,决不允许随意变通和变形走样。要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检查部机关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结合部机关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要抓住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利契机,抓紧研究、制定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充分调动部机关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增强部机关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激发部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郭声琨强调,部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紧紧围绕人事动议、民主推荐、谈话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使用人权的重点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政工人事部门的监督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运用《条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政工人事部门要切实增强自我监督意识,时刻绷紧政工人事纪律这根弦。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切实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合力,努力在部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不断提高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傅政华,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出席会议。部机关各局级单位副局级以上干部、政治处主任,在京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政治工作负责同志、政治处主任,部机关第六期处级干部轮训班学员参加会议。(记者周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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