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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第四轮谈判在广西南宁圆满结束

2014-04-05 12:53来源:商务部新闻办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4月4日,为期5天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轮谈判在广西南宁圆满结束。

  在前三轮谈判基础上,东盟10国、中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6方在本轮谈判中继续就RCEP涉及的一系列议题进行了密集磋商,在货物、服务、投资及协议框架等广泛的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货物贸易方面,重点讨论了关税、非关税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等议题。在服务贸易方面,就谈判范围、市场准入领域等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在投资方面,就投资模式文件和投资章节要素进行了深入探讨。新成立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也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取得了积极进展。

  谈判各方决定,第五轮谈判将于2014年6月在新加坡举行。RCEP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目标是在2015年底前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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