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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党员干部墓穴禁超1平米:借丧事敛财将严惩

2014-04-05 12:06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昨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对党员、干部提出“四禁止”和“五提倡”等具体要求。此外,意见提出,北京市将对4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做适时调整。新京报记者闫欣雨

关键词:四禁止五提倡

严禁党员干部超标修建墓穴

意见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要自觉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大操大办、禁止迷信活动、禁止乱埋乱葬、禁止超标建墓。

在禁止超标建墓中,意见要求,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1996年开始施行的《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在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市民政局表示,此次颁发的意见与现行条例相比,“1平方米”的面积限制不再局限于公墓,而是扩大到全市农村地区、山区零散安葬等各种殡葬情况。此外,条例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也更有威慑力。

在提出“四个禁止”的同时,意见还提出了“五个提倡”,提倡党员、干部在殡葬中节约简朴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不保留骨灰、采用环保殡葬用品、文明低碳祭扫五类行为。

关键词:违规处罚

党员干部借丧事敛财将严处

近年来,北京积极推动殡葬改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大操大办丧事之风屡禁不止;入土为安的安葬观念尚未根本改变,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接受程度不高。

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说,意见的出台是希望党员干部能够在殡葬改革中起到带头作用。

此次意见中明确规定,为了落实殡葬改革,将对党员、干部严格监督管理。对存在违反殡葬改革规定、开展封建迷信活动、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在安排自己后事和为亲友办丧事时,都要遵守意见提出的要求。

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主任王德东说,殡仪服务方面将完善业务登记单,比如,增加是否是党员、是什么级别等内容。另外,将来还会出台一些具体举措来约束这方面的服务。
    关键词:殡葬服务收费

4项殡葬服务收费适时调整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同标准、全覆盖的殡葬惠民服务体系。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城乡、区域殡葬资源。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同时,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并适时调整。

目前,北京市的这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是全市统一的,遗体火化费分为280元、380元等不同档次,接运遗体费为每公里5元,骨灰寄存费每年50元,遗体冷藏费根据天数不同计费。

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表示,目前北京市实施的4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这些年,殡葬成本增长较快,现在各个殡仪馆单纯从这四项基本服务来看是亏损的。为此,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政策,除了适时调整价格外,或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来解决成本较高的问题。

据介绍,目前殡葬的价格体系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王琦表示,下一步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做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格的体系建设上,寻找一个更恰当的模式,做到既能满足市民的需求,也能让殡葬服务单位经营下去。

关键词:生态殡葬

现有公墓逐步改为生态公墓

意见提出,将加快修订《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研究出台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相关办法,研究编制生态殡葬系列标准等。

同时,意见明确,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逐步完成全市殡仪馆火化设备改造,完善火化机烟气排放治理。改变骨灰安放形式,开展生态公墓示范区建设。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在石景山区的八宝山革命公墓和平谷区两个地点设立生态公墓试点,并向全市推广。

按照有关规划,非节地生态的新建公墓一律不予审批,现有公墓逐步改(扩)建为生态公墓。积极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实行生态安葬奖补等奖励政策,逐步减少平面墓穴,到2020年,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年安葬量的50%以上。

王琦说,目前北京的生态墓地在全市墓地中占比不足三分之一,这和墓型、殡葬方式的设计与市民需求有一定差距有关。

王琦表示,今后北京将向“先公园、后墓园”的建设模式转型,在殡仪馆、公墓多设计出一些人性化的生态殡葬方式,让百姓更好地接受并推动这项工作,其中尤其倡导骨灰撒海。

北京还将加大对生态葬的补贴,比如骨灰撒海安葬方式的补贴从早前的2000元已提升至4000元;长青园的骨灰墙作为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政府对于选择骨灰墙安葬的市民补贴1000元,对于一些北京户籍的低保优抚对象采取免费政策。
    【数说】

北京市骨灰

安葬点现状

全市共有163处骨灰安置点

●33个经营性公墓

●115个乡镇、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

●12个殡仪馆骨灰堂

●其他类3个(分别是:西北旺、东北义园、外侨公墓)

现行基本殡葬

服务收费标准

●遗体火化费分为280元、380元等不同档次

●接运遗体费为每公里5元

●骨灰寄存费每年50元

●遗体冷藏费根据天数不同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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