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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移送"机制使打击新闻敲诈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2014-04-04 12:30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徐硙)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通报一批新闻敲诈典型案件,其中《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和《西部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因采取“双移送”机制,狠刹歪风,切实维护了新闻采编的正常秩序,为打击新闻敲诈工作保驾护航。

“双移送”机制,即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查办案件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工作措施。

在《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中,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在担任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期间,与该报多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以曝光负面消息相要挟,向基层勒索财物、介入企业经济纠纷、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谋取非法利益。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撤销了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了郗永丰等人新闻记者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该报主管单位进行训诫谈话,并将案件查办情况移送其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法追究报社相关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在《西部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中,《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伙同他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以曝光山西省地方干部、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相要挟,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2013年12月23日,马玉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因西部时报社未能严格管理驻地记者站和新闻采编人员,致使两省记者站站长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多名记者提交虚假材料骗领新闻记者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并将案件查办情况移送其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法追究报社相关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表示,“双移送”机制的目的是会同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在打击新闻采编个人的违法违规的犯罪行为的同时,追究新闻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严肃处理新闻单位在日常管理中的履职不力、监管失责、疏于管理、放弃责任的问题,拿起法律的武器,严肃党纪政纪,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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