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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夜访农家求务实

2014-04-03 18:35来源: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法院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总书记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指导,也是近期各级审判机关贯彻的方针。作为基层法庭,一些案件的法律程序虽然已经履行完了,但为了求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是很有必要去进行一番调查核实。
    原告孙兰诉被告曾武离婚一案,开庭的时间马上就到了,但卷宗里除了原告孙兰提交的诉状,户籍证明外,就只有村委会证明曾武下落不明。因为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所在的村离法庭又比较远,我们奎香巡回法庭决定先去走访这个案子。
    警车绕着盘旋公路走了近一个小时,下车后,我们又接着在山路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走了两个多小时的路,终于到了曾武所在的村子,如果不是亲自来到这个地方,如果不是当事人有案件起诉到法庭,我想,我们有可能都永远都来不到这个地方,太远了。经过走访,村子里的人都说好几年没看见曾武了。我们问村民还有亲戚在吗,他们告诉我们他有个哥哥倒插上门到另一个村子。虽然天色已晚,但得知曾武有个哥哥还在,或许他们有联系,于是我们转向曾武哥哥所在的村子去。
    在曾武哥哥家,我们和曾武哥哥围着火炉交谈:详细调查了曾武和孙兰的一些婚姻情况。将孙兰起诉离婚案件的情况和开庭时间向曾武的哥哥做了详细的告知。并留下法庭和法官的电话号码,请他想方设法帮助联系。调查完离开曾武哥哥家的时候,已是伸手不见五指。没有月光,没有手电筒,我们拿着手机,越过一片片田地,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其实案件的公告程序已走完,我们去不去走访当事人亲戚邻居都不重要。但为了求得一个良好的社会效果,更好的保护法律素质较低的偏远落后山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这样的走访是应该的。也是和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向契合的。这应该也是一种求真务实的司法为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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